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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周行的《我叫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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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那个女生比较喜欢会弹吉他的文艺青年,他特地买了一个吉他,每天都在练习。”

“别人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在弹,别人在打篮球的时候,他在弹,别人在睡觉的时候,他还在弹,每天每夜,没ri没夜,似乎人生就只剩下了这一把吉他,疯狂到不顾一切的练习。”

“后来,他终于练成了,会弹的歌曲很多,足足有几十首,而且是完完全全的把所有曲谱都记在了脑子里面,很多同学都很惊讶,认为他厉害,因为他练吉他的时间真的很短,而且弹的非常好听。对此,那个男生只是笑而不答,因为他知道他是为了什么而弹。”

“吉他练成之后,他兴冲冲的找向那个女生,想要有一个美好的邂逅,为她弹奏一曲,并且产生一段美好的恋情。但很悲剧的发现,那个女生已经有了男朋友,这对于那个男生来说,是何等悲剧的事情?大半年的ri练夜习,最终却只得到这一个结果,他当时站在远方,背着吉他,默默的看着两个人相依相偎,就那样硬邦邦的站着,等别人走了还是不动,站了两个小时。”

喝了一口蜂蜜水,顾阳脸se平静的补充道,“那时候,是冬天最寒冷的时候,温度大概在零下五六度的样子吧。”

“那,后来呢?”

经过了大半个小时的活动,林艺华的酒意醒了一点,问了一句后便合上了嘴巴,安安静静的在听。

“后来啊,男生当时默不作声的走了,回去之后就把吉他摔烂了,扔进了宿舍楼前的垃圾桶,因为天气很冷,再加上男生的身体状况不好,隔天男生就病倒了,高烧,昏迷,分不清黑夜和白昼。”

“病倒的第一天,他基本没吃什么东西,第二天,他喝了一点水,以葡萄糖维持生命,第三天,他的病好了很多,已经能勉强下床行走了,疯狂的大吃了一顿,一周后,他的病全好了,该吃吃喝喝,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半年后,那个女生和她男朋友分手了,偶然的机会,男生和原来喜欢的妹子认识了,过了一段时间,那个妹子对男生产生了好感,想要和男生交往,但男生拒绝了。”

“拒绝了?为什么?那个男生不是那么喜欢她吗?”

林艺华挣扎着腾起身体,好奇的问道。

依照她的理解,这一对应该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毕竟彼此喜欢是在这个世界上是如此难得。

顾阳笑了笑,以一种轻松的语气说道:“那个男生是这样对那个女孩说的:‘曾经,我很喜欢你,但那是曾经了,上天曾给予我三天时间,一天悲伤,一天难过,一天大吃,三天之后,一切的悲哀往事都会忘记,现在的我,已经不爱你了。”

轻吐出一口浊气,顾阳脸上的微笑依旧,开解道。

“所以,不要太过于沉溺于一段恋爱,如果它无法帮你走到婚姻的殿堂,那就尽快忘记吧。在生命里,没有谁是不可取代的,没有谁是不能忘记的,除了你的亲人。”

说到这里,顾阳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拿出来一看,是他母亲给他发的短信,告诉他早点回家,便站起身来,笑着说道:“嗯,时间也不早了,你迟早会想通的,我先走了。”

林艺华轻轻点了点头,低声说道:“顾阳,谢谢你。”

转过身去的顾阳没有再回头看她,哈哈一笑道:“没事,只要你以后不让我再写语文作业就好了。”

女老师“切”了一声,听到了对方关门离去的声音,这才躺回到床上,感觉着酒jing的麻痹眩晕感从身体里慢慢退了下去,定定的看了会儿天花板,然后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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