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是他的爱好;做账房,是他十分感兴趣的事情。不过,跟那些老古板账房学习、相处,他又不太乐意。为此,三叔都不知道多么的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去安置这儿子。
如今,正好有这个机会,余安之决定帮他一把。
福来大酒店的员工,大多数都是年轻化的,年龄都跟余恒之差不了多少,没有代沟,应该能相处的来。
打定主意,余安之就找了一个机会,跟三叔一提,三叔顿时喜逐颜开:“好啊,三叔求之不得,恒之就托付给你了!”
对于这个侄女儿的能力和为人,三叔都很是放心。
余恒之也十分高兴:“三姐,我愿意去福来大酒店做事!”
沈湛的脾气秉性,余安之很是喜欢。
这么说吧,他对不是很熟的人,不是很热情。尤其是对那些觊觎他的女人,往往都是冷冰冰的,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如果有女人纠缠不休,屡教不改,他肯定会毫不留情,气势十分凌厉。看人的眼神,就跟刀子似的,说出的话,也跟刀子似的。也只有对着自己的母亲、妹妹,还有余安之的时候,表情才会柔和几分。
这一天,在公开场合,又有个所谓的名门淑女,纠缠上了沈湛。对他各种发骚,各种发嗲,甚至还上前来拉扯。
沈湛终于被彻底的激怒了,二话不说,开口就呵斥:“你要不要脸啊?我已经有未婚妻了,你还纠缠个什么劲啊?好像八辈子,都没有见过男人似的,你家老祖宗的脸都要被你给丢光了!”
那女人还不甘心,干脆来了个一哭二闹三上吊。
不过,才进行到第二步,沈湛就怒火万丈,很干脆的踢了对方一脚:“滚!”
这一脚,直接将对方踢飞了,重重的落在了几丈远的地方。
在场的人,都不禁呆愣住了。
有人就忍不住偷偷的议论:“看来,那个相爷的孙女,当真是沈湛心爱的人。不然的话,他还不至于当众大女人。”
“是的,过去他虽然对纠缠他的女人也很不客气,但是都没有动过手。如今动手了,估计是担心相爷的孙女会误会,会生气。”
“应该的,换了我也会忍不住动手打人。这个女人这么*,说是名门淑女,却这么的*,这么的不要脸,就跟个风尘女子似的。这样的女人,跟余姑娘,完全没有可比性。”
“是啊,余姑娘圣洁如莲,贤良淑德,长相又很不错。听说,琴诗书画无一不精通,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难得的奇女子。这么好的姑娘,都不珍惜的话,那就是个傻子了。”
“是啊,有余姑娘珠玉在前,沈湛的心里眼里,哪里还能容纳得上别的女子?那些花痴女啊,简直就不知所谓,愚蠢的很!唉,幸好我还没有订婚,还来得及挑选一个合意的姑娘。”
见识过了余安之这样美好的女子,若是自己的未婚妻是个跟那花痴女一般的女子,那这辈子他都会觉得生无可恋。试想一下,每天晚上都要跟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女人睡在一起,实在太惊悚的一件事情。
实在是,名门淑女的代名词,并不意味着,是美好的女子,是善良的、贤良淑德的,是品格高贵的,是圣洁的。
这一些美好的词语,其实也可以不要,但是最起码,也要是自己看着顺眼的女子吧?和看了就觉得恶心难受的女子同*共枕一起吃饭,岂不是跟在受酷刑一样?
十分诡异的,今天这样的场合,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谴责训斥沈湛。就连那些嫉妒余安之的女子,就连那些跟那花痴女关系很好的人,在这个时点,也跟得了聋哑症一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个个的都袖手旁观。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的风头太盛了。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带给世人的,几乎都是美好的东西。
诗词歌赋方面,余安之“写”出了十几首代表作:《满江红》、《精忠报国》、《春晓》、《初春小雨》、《清明》、《山行》、《梅花》等等。
其中,“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山外青山楼外楼”、“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等诗句,引起了极大的震撼,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决心要崭露头角的余安之,借鉴了第一世学过的那些诗词歌赋,挑选了十几首合适的,有的照搬,有的稍微修改一下,在好还次赏花会和诗词会上,当别的人逼迫她露一手的时候,她没有再隐忍不发,而是真的露一手,亮瞎了世人的眼睛。
虽然,抄袭别人的诗词有点那个,但是毕竟那不是一个时空的,这是架空的社会,就算是抄袭,也对那些诗词的作者和后人,不会有半点影响。
这么劝说自己,余安之的心稍微安宁了一点。
不抄白不抄,这个时点,能用那些传世佳作来打击那些情敌和仇人,自然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农业方面,余安之鼓捣出了“水车”、“打谷机”、“曲辕犁”、稻田养鱼、桑基农业、桑基鱼塘、观光农业、蔗基鱼塘,又让海商带回了红薯、土豆和花生。
提倡天灾地区,多养鸡鸭鹅,预防蝗灾等等。
水灾过后的地区,提倡以工代赈等等方案。
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
提出了打造梯田的方案。
一时之间,在京城内外,余安之风头无二。
这样的局面,不是余安之刻意营造的,然而她也没有避讳,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她以为,顺其自然,这样最好了。
她希望,可以引起秦王的关注。
秦王,皇后的嫡次子,在余安之的眼里,这人将会是未来的皇帝。秦王为人正直,睿智果敢,却跟狠毒半点不沾边。他跟沈湛的关系很不错,打小的关系就很好。太子中过剧毒,身体很弱,活不过两年,是秦王嫡亲的大哥,兄弟俩的感情很好。
在前世的时候,如果余家不力挺瑞王的话,秦王在太子过世之后,十有七八就会成为下一任的储君。而这一世,余安之决定要力挺秦王,就当是补偿他,还上辈子欠下的债-----上辈子,秦王在余家的干涉下,没能顺利成为储君,继承帝位。最终,被瑞王折磨而死。
说起来,的确是余安之欠了秦王的。
这辈子,余安之就还秦王一个储君之位,与此同时,也严厉打击瑞王,以报前世之仇。一举两得的事情,必须做,而且必须成功。
那么,头等大事,就是要引起秦王对她的关注。一步步的,成为秦王的智囊,成为秦王身边的左膀右臂。
秦王关注沈湛,这还不够,她不想做男人的附庸。
而且,据说秦王对她颇有微词,不为别的,就为她以前跟瑞王走得很近,一心一意的想要嫁给瑞王。所以,秦王就怀疑,她对沈湛的真心,怀疑这一切会不会是个阴谋?
虽然,经过沈湛的解释,得知她是沈湛的救命恩人之后,对她的印象好了一些。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因为秦王的心里,肯定还会有疑惑和疙瘩。
在秦王的眼里,她这个有过去的女子,应该是配不上沈湛的。因为,沈湛是白纸一张,在她之前,从未跟别的女人有过什么瓜葛。
主动纠缠沈湛的,那不算数。因为,那些花痴女人,沈湛并没有回应过。
余家,过去也曾经是瑞王的助力。
所以,余安之必须加倍努力,必须崭露头角,努力让自己和余家,都多一点值得骄傲的资本,才能入秦王的眼,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为余家争取到更多可以安然无恙的资本。
说一千道一万,余安之崭露头角的目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余家可以延续百年、千年,一直延续下去。
上辈子,她欠了秦王的,更欠了余家上下的。
这辈子,她就是来还债的,报仇雪恨,倒是其次。
如果余家不能安然无恙,余家不能继续延续下去,她即便是报仇雪恨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心结,她无处诉说。
告诉沈湛?别逗了,那指定不行!
告诉爷爷和父亲?那也不行,爷爷和父亲都不知道她重生了,只以为那是个梦境。告诉爷爷和父亲,她是重生了?算了吧,那样还不得把两个长辈给吓晕了过去。
这个天大的秘密,她只能自己背负。
那些纠结,那些烦恼,那些担忧,她也只有自己承担,自己面对,自己努力去排解。
余安之的努力,没有白费。
果然,秦王对她的关注,日渐高涨;对她的好感,也日益增加。在沈湛的跟前,再也不说余安之的坏话了。甚至,还会下意识的,为她说两句好话。
沈湛比谁都要高兴。
说实话,在他的好友之中,对余安之不满的人,大有人在。这些人,自然都是为他打抱不平的,觉得余安之跟瑞王有过那么一段,怀疑余安之对沈湛的真心,觉得她配不上沈湛。
然而,这众多的人之中,只要秦王认同了余安之,其他的人就不会再说什么了。那些人,对秦王那是由衷的敬佩,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秦王从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跟秦王交好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人品都是过得去的。
果然,事实就是这样。
这一天,沈湛和好友们相约在福来大酒店聚餐,赵琅感慨万分的对沈湛道:“这酒店是余姑娘名下的吧?”
赵琅,是沈湛的发小,也是威远侯世子,任职吏部,是从五品的吏部郎中。
沈湛与有荣焉:“是的,这就是安之的,是她一手创立的。从买宅子,到重新修建,包括酒店的设计图纸,员工的招聘培训,还有酿酒的方子,菜谱什么的,全都是她亲力亲为的。”
“什么?你是说,那梨花白和葡萄酒,都是她鼓捣出来的?”赵琅不禁十分的惊讶,好奇的追问。
那梨花白,可是高度酒啊,据说最烈的可以用来给伤口消毒。还有那葡萄酒,据说是番邦才有的,过去从海商的手里买一瓶得要上千两的银子呢。
沈湛点头:“是的,都是安之发明的,她也用了很多的精力和财力,这才鼓捣出来。如今,梨花白正准备大量生产高度数的烈酒,作为兵部给受伤的士兵清理伤口的药物。”
“至于那葡萄酒,来年也将大量生产,今年的产量有点低,所以卖的贵了一点。等到来年,价格就会大幅度的下降,就是普通的老百姓也喝得起。”沈湛无比的骄傲自豪,为自己能拥有这么一个既美丽善良,又睿智能干的未婚妻,而喜不自禁。
“余姑娘堪称奇女子,巾帼不让须眉也。”云枫也忍不住赞叹出声。
云枫,都水监少监,从七品官职。
都水监是负责水利工程计划、施工、管理的中央机构。最高长官称为“都水监”,和官署同名。副手为少监,协助都水监管理山、泽、苑、池、河、湖、水泉,农田灌溉和渠道堤防的修守。
余安之提出的“南水北调”,让他十分的赏识和激动。这个设想,可谓是胆大包天,却又是妙不可言。如果可以实现,那么该会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工程。到时候,又可以给王朝和黎民百姓带来多大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