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小说 > 锦绣弃妻,无双王妃 > 第144章 你还好么?

第144章 你还好么?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script>    小泉儿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心里暖暖的,很是感动。他知道,姐姐这是在为他准备后路,担心有一天他会饿死。

这是小泉儿的心里活动,东方画锦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估计会忍不住哭出来。这么点大的孩子,竟然会这样聪慧,可惜遇上那样的家人。作为姐姐,她一定会很惋惜,也一定会非常心疼。

原本,应该是有锦绣前程的孩子啊!

可惜了!

东方画锦叮嘱:“小泉儿啊,这银豆子和金豆子,不到万不得已,不用拿出来用。而且,除了你自己之外,也不要让别的人知道。就是姐姐派去照顾你的那两个小哥哥,不到万不得已,也最好不要让他们知道。并且,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你都必须保证,还留下至少一粒银豆子,以备不时之需!”

小泉儿懵懂的点头:“是,姐姐,小泉儿听姐姐的话。”他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姐姐说的,一定是对的,姐姐这么说,肯定是为他好。

东方画锦亲自帮他换上棉布衣服和鞋袜:“日后,小泉儿就是农家的孩子了,爹去世了,娘改嫁了,就这么跟人说。千万,不要提安远伯府,知道么?”

小泉儿点头:“嗯,我听姐姐的。”

东方画锦想了想,就问道:“你姨娘姓什么?”

小泉儿:“回姐姐的话,我姨娘姓茅。”

东方画锦:“那么,日后,你就叫茅小泉好了,跟你姨娘姓吧!”

小泉儿很是高兴:“好的,谢谢姐姐!”

他早就不想跟那个混账爹姓了,那爹对姨娘很不好,每次他去姨娘的屋里,第二天姨娘都会病得三天起不来床。而且,嫡母欺辱姨娘,对他拳打脚踢,那混账爹明明知道了,却根本不管。

那样的爹,他一点也不想要!

听说,姐姐小的时候,那混账爹也经常欺负姐姐。姨娘说,姐姐小的时候,经常饿肚子,冬天连炭火都没有,棉衣也是又薄又旧,根本就不暖和。那样有钱的伯府人家,竟然那样苛待嫡出的小姐少爷,实在很是可恶。

那混账爹,竟然以欺压姐姐和她的弟弟妹妹为乐。

东方画锦爱怜的亲了亲他的额头,打发安一出去买一些干果,又让安二去前面店铺里,买了一块青色的粗布和针线。她亲自给小泉儿缝了一个小背包,然后,在背包里装满了各种干果,体贴的帮小泉儿背在了背上:“肚子饿了,就吃几粒,你还小,正是章身子的时候,不要饿着肚子!”

安一买了十来斤的干果,其余的都给了平康和平顺。

平康和平顺,就是东方画锦派去照顾小泉儿的人,平康十岁,平顺十一岁。二人都是八年前,东方画锦买下的第一批孤儿,为人都很忠厚,却又不失机灵,对东方画锦十分的忠诚。

虽然没有习武的天赋,但是武功还可以,一人对付三五个大汉,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都读完了《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会一般的算术,日后小泉儿无论是习武还是读书,这二人给小泉儿启蒙,都不是问题。

毕竟,以小泉儿如今的处境来说,东方画锦只能给他这样的定位:会武功,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不做睁眼瞎,认识一般的字,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写书信,会一般的算术。日后,无论是做农夫、猎户,还是账房,都不成问题。

依依不舍的送走茅小泉,东方画锦的心情突然有点低落。

小泉这孩子,是她嫡亲的堂弟。然而,她为他做的,却只能这么多,实在让她没法开心得起来。若是小泉是个不好的,是个敌视她的,她自然不会有半点伤感。就如同东方家的另外那五个六岁以下的孩子那样,那几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都是上一次逼迫她嫁给燕王的活跃分子。如今,那些人被流放去了西北苦寒之地,那些孩子恐怕也在心里仇视她吧?

在东方家的人的心里,她应该是罪魁祸首吧?

虽然,实际上,是东方家的人咎由自取,根本就怨不得她一分一毫。然而,那些人,自然不会这样想。错的,都是别人。

宋词,你到底在哪里?如今,你还好么?

东方画锦不禁格外的思念宋词。

若是他在的话,这一切的烦恼,都不会有!即便有,他也会一力摆平,不用她操心一星半点。

数百里之外的深山老林,宋词正在跟石壁上较劲,用随身带着的一把小小的匕首,打算把那些山鸡野兔出入的缝隙,挖大一点,直到可以供他出入为止。

这石壁可真是够硬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类型的白玉,他花费了整整六个月的时间,也只挖了三个碗口那么大的洞。加上原本的缝隙,勉强可供一个十岁以下的孩子出入。

以前的那些缝隙,估计是天生的。

唉,如此的话,到底要等多久,才能从这里出去呢?

话说,六个月之前,他在山洞里找到了一个玉盒,里面有前主人留下的一本札记。原来,山洞的前主人,是一个隐士高人,是古武世家的人。这个山洞,其实是他开辟的,没有绝世武功,是肯定出不去的。

所谓的绝世武功,是指古武世家的那种神秘的武功,在当今这个世上,明面上是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的。宋词估计了一下,自己的武功离那绝世武功,差了不是一点半点。穷其一生,他都没法达到那样的高度。

没有办法,他只好选择了一个很笨的办法,就是在洞壁上开凿一个洞口,从那里出去,或许可以摆脱困境。谁想得到,这洞壁竟然如此的坚硬,饶是他有雄厚的内力,半年过去,也仅仅开凿了那么一点大的洞口。

即便如此,还是因为他每天吃几粒天莲的莲子,不然的话,就那么点大的洞口,也是没有可能开凿出来的。

那莲子,有神奇的功效,可以提升内力,还可以加速武功的提高。除了那莲子之外,他还觉得,那泉水似乎也功不可没。喝一口下去,只觉得甘甜无比,五脏六腑都无比的舒畅。

和那莲子的功效,有异曲同工之妙。

那天莲也很是奇怪,不分季节,永开不败。莲蓬,也是一个来月就可以长出一个新的来,按照他一天五六粒莲子的用度,莲子总也吃不完。

宋词看了一眼那满池的天莲,还有那几十个莲蓬,突然奇想,快步走了过去,接连采摘了三个莲蓬。然后,端坐在玉床上剥莲蓬,一气吃了三个莲蓬的莲子。

一个莲蓬,大约有二十来个莲子。三个莲蓬,就是六十个莲子了。跟过去一天五六个莲子相比,整整多了十倍!

一口气吃下去,宋词只觉得胸腔里有一股热流在奔涌,五脏六腑都像被神药给滋润了一番似的,通体的舒畅,说不出的惬意舒坦。

有一种感觉,内力似乎一下就雄厚了许多许多,只觉得全身都有使不完的力气。他没有多想,快步来到那个洞口前面,也不用那小小的匕首,而是凝神静气,将内力集中在了手掌之中,大喝一声,对着那洞口打了过去。

“轰隆”一声巨响,那小小的洞口,很快就成了一个大的豁口,就跟一扇门一样。供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进出,一点问题也没有。

宋词分外的高兴,连忙抬脚就从豁口走了出去。

洞外的世界,让他十分的意外。

一眼看去,一个无边无际的胡泊,跌入眼底。

湖水湛蓝,湖边生长着不少果树,山洞外面,就是他的脚正踩着的地方,硕大的灵芝和人参,竟然随处可见!

他猛然想到了什么,连忙踮起脚尖,看了看山洞的顶部。这一看,不禁十分的震惊:山洞的顶部,其实就是一座山岭。山岭上面,古木参天,绿树成荫。草丛里,灵芝和人参,也是处处可见。随便一支,都起码是上百年的,千年灵芝和千年人参,不在少数。

林间,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流,缓缓流过。小溪流的两岸,生长着不少灵芝和人参。

也难怪,山洞里的泉水,有那样神奇的功效了!

不过,让他很是费解的是,小溪流的两岸,为何会生长有灵芝和人参?依据他的认知,灵芝和人参的生长环境,似乎不对头啊?

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想不明白,就丢开一边,不去想了。施展了轻功,将周围的地形快速的查看了一遍,心里猛然震惊:这地方,太像传说中的天池所在地了!

山顶,有一个很大的胡泊;胡泊周围,生长着许多珍贵的药材。胡泊的底部,是玉石为地,周围的山脉,有大量的玉石矿。

这座大山,绵延上千里。天池所在的山峰,只有一条极其隐秘的小路可以上下,这条小路隐藏在藤蔓密布的灌木丛之中,轻易发现不了。而且,这一条小路,十分的崎岖,非武功高手,根本就没法上下。

天池这个地方,据说已经超过三百年以上,没有人上去过了!

宋词跑去湖边,站在有沙滩的那一个地方,果然发现沙滩上有很多闪闪发亮的宝石。这宝石,有红的,有蓝的,有紫的,还有青的等待,五彩缤纷,瑰丽多彩,十分耀眼。

就连形状,都千奇百怪,各种各样。有的像动物,有的像花朵,有点像星星,有的像果子,非常非常漂亮。

嗯,若是带回去的话,画锦一定会非常喜欢,孩子们也会很喜欢。对了,画锦肚子里的孩子,早就出生了吧?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想起妻子儿女,他的心就不禁十分的心酸难过,想念极了!

“多捡一些宝石回去,就算是给画锦和孩子们的礼物吧!唉,几个孩子出生,他都不在身边。画锦啊,你辛苦了!日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尽量不再远离你的身边了!”

宋词喃喃自语,弯腰挑拣着宝石,半个时辰不到,就在沙滩上堆成了好几个小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