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爸衣锦还乡,家里的亲戚都跑过来围着他问这问那,可让林老爸风光了一回。
人这一辈子图个什么,不就一张面子么?
古龙说,自信是一个女人最好的装饰,就如同事业之于男人。
一个男人,事业有成了,那无论他长相如何,在女人眼中,都不会太丑。
反之,即便他长相再好,在女人眼中也不过是个小白脸之类的花瓶。
不算林夏给父母的钱,单单是他和林老妈开的那家超市,就够林老爸在村民中显摆吹嘘的了。
一个月什么都不用做,仅仅进点货儿,收点钱就月入一万甚至更多,这能不让人羡慕么?
至于林夏的稿费,且不说林老爸和林老妈不会说,就算两人肯说,别人也不会相信。
这么小一个孩子,挣钱比大人还多。
骗谁呢。
在老家走了一趟,三伯母自然极力留饭,林老妈婉拒了。
毕竟要赶着回去,明天还有事儿呢。
并且这乡路弯弯,又没个路灯,旁边又都是河,实在是不安全。
翌日,夏淼和夏梦姣从容城赶了过来,大姨夏春姣和四姨夏元姣也从洪湖赶了回来。
参加夏老爹的认亲仪式。
夏家并不是大富之家,仪式也很简单,没什么规矩。
小时给夏老爹和许外婆磕了头,敬了茶,又给各位长辈见了礼,收了见面礼,就算是冠上了夏这个姓。
虽然算是夏家的人了,小时却还是一如既往的站在林夏身后。
不过她的小脸微红,有点羞怯的模样。
柳雪凑到林夏身边,笑道:“以后捷捷就有姐姐了。按辈分算是他亲姐姐呢,咱们两个又添了一个妹妹。”
林夏道:“我一直把小时看做妹妹的。”
“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回b市,我东西都还没收拾整理呢。”说了几句闲话,柳雪便开始说起正事了。
“快了吧,在舅舅家住了两天,加上在外婆家的三天,已经五天了,原本只打算住一个星期的。”在没有回乡的时候,林夏对这里一直有思念之情。
不过在住了几天之后。她发现自己竟然完全适应不了乡下的生活节奏了。
溪水镇这条老街上没有路灯,所以当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除了从屋子里偶尔射出来的一点灯光。几乎就没有光亮了。
大家都睡得及早,现在**点的样子就都锁了门上楼休息了。
这还是夏天的缘故,若是冬天,休息的更早,一般六七点钟街上就看不到什么人了。
林辉倒是带了一个psp还可以打游戏。林夏就带了一个小小的mp3,电脑没有带,就觉得无聊的很。
外婆家的那个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能放什么台。
昨天林老妈倒是给两老买了台彩电,可是没有装有线电视,来来去去就这么两个台。一个中央一频道,一个地方频道,然后就是一片雪花。
就算立刻装有线电视。也还得一天的时间,何况林夏自己是个不爱看电视剧的人。
她更喜欢小说。
从决定写小说开始,林夏几乎每天都会写字,没有电脑的时候,用手写。有时候五六百字,有时候一两千字。
有了电脑之后。字数只多不少。
爆发的时候,一天写能写一万二,少的时候,一天也是至少三千字。
在跟着程音学礼仪的时候,倒是没有码字,不过因为有事情做,每天被程音折磨,倒也不觉得时间难捱。
可是在老家这几天,被这种慢节奏的生活所感染,林夏觉得自己也慢悠悠了起来。
再这样下去,会磨平人的锐气。
在b市,每个人都是步履匆匆,你看着都会不由生出一种紧迫感,生活的紧迫感。
“那我今天回去了让老妈给我收拾一下行李,免得到时候来不及。”
林夏笑道:“那倒不用急,你就在溪水镇住几天吧,到时候一起去容城就行了。对了,你们家有地方住么?”
二姨一家在溪水镇也是有一套房子的,只是一家都搬到容城去了,也不知道房子有没有人打扫整理。
“有地方住,老妈隔三差五回来看外婆,房子外婆也经常帮忙打扫着呢。”柳雪点头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先住这儿,和你们一起回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