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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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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人的煞风景,阮婉很想给他一个白眼,不过考虑到他之所以会如此也是与她有关,她就非常没原则地心软了,于是……    “嘶!婉婉,轻一点……”    “没法轻。”面对着某人的“哀求”,阮婉“残酷无情”地回答说,“必须把淤血给揉散才行。”说罢,她手头的力气又大了几分。    “!!!”    挣扎无果的情况下,沈子煜只能宛若一条咸鱼般趴在床上,任人刀叉鱼肉。    “他下手也太重了吧?”骑坐在自家男友大腿上的阮婉一边用涂抹了药油的手帮某人揉“花花绿绿”的背,一边很是不满地说。人心都是偏的,阮婉现在心里被某只小♂妖♂精给塞地满满的,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还暗自叫好的事情,乔毅同学自然就只能躺枪了。    沈子煜一边抽着冷气一边为大舅子解释说:“乔哥下手并不重,只是看起来比较可怕而已,揉散了淤血几天就能好。”    “你也是!”阮婉没好气地拍了下某人的臀,“平时不是总自夸厉害吗?还总鄙视我体力不够好。现在呢?还不是被人打得像狗一样。”完全不给力嘛!    沈子煜:“……”    他现在的心情就一句话——软软,咱们讲点道理行不行?    那可是未来大舅子,他哪怕能还手也不能还啊。更别提,正因为他不抵抗不求绕的态度,乔哥才会下手相对较轻。可他也知道,她能说出这样的话,也是因为心疼他嘛。    想到此,某人的心里冒着粉色的泡泡,别提多美了。    阮婉看着某个开始傻笑的家伙,翻了个白眼,心想他这脑子也是没救了,她不嫌弃他也真是真爱。啧,她都快被自己给感动了。    “还有哪里要揉?”    “右腿那里。”    “哦。”阮婉跪起身,往后挪了几步,很是干脆地把某人的裤子给扒拉了——今天依旧不是熊猫胖次,差评!她看着他身上的条纹胖次,突然想起了之前的囧事,坏水顿时就冒了出来,“沈二哈,当众luo奔的滋味怎么样?”    “什么luo奔!”沈某人对她的描述相当不满,“我下半身围着皂呢!”他对她可是相当“坚贞”,关键部位只给她看哟!    大概恋人间相处久了就真的会心意相通,反正此刻阮婉是真的接收到了某人的脑电波,她抽搐了下嘴角,表示自己被某人的无耻给打败了。    她往手心里倒了点药油,开始揉某人的大腿。    “嘶!轻轻轻——”    可怜一直在其他人面前保持“硬汉”形象的沈二少,在自家女盆友面前缴械缴的那叫一个彻底,哀嚎连连完全没形象。本来嘛,能忍痛不怕痛不代表感觉不到痛啊,如果在最亲密的人面前还要忍耐伪装,那多凄惨。    等终于帮某人揉散了淤血后,阮婉自己也是出了一头一身的汗,这完全是力气活好么!    她抬起手将药瓶递给沈子煜,说了句“放床头柜上”后,拿起一旁的抽纸将手擦干净。    沈子煜放好药瓶后,回头一看,顿时就有点……嗯,蠢蠢欲动。    有些人啊,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他的伤疤还没好呢,只是刚刚揉散了淤血而已,整个人就再次冒坏水了。当然,也不能完全说是他的错,实在是两人现在的姿势实在是太容易惹人遐想了。要知道,他浑身上下被她扒拉地只剩下一条胖次了,她还跨坐在他身上。    刚才这么做时,两人都没有多少羞赧之意,本来嘛,目的很单纯,而且又不是没看过。但现在嘛……空气中好像莫名就多了几分旖|旎之感。    他专注地看着正在擦手的她,她偏爱大码的家居服,理由是宽宽松松地穿着才舒服。他也很喜欢她这一点,因为时而能得到福利嘛,比如此刻,她的领口又往一侧歪去,露出了小半截光洁白|皙的香肩以及精致的锁骨,上面还隐隐残留着他之前亲口造就的痕迹。    为了涂药方便,她随手找了个夹子将头发笼了起来,也许是因为没夹|紧的缘故,眼下她发丝半笼半落,若干缕秀发松松地垂在脸侧,落于肩头,看来颇有几分慵懒之感。各种意义上说,都让人食指大动啊。    某人的目光太过灼|热,所以阮婉很快就发觉了这件事,她只觉得哭笑不得,抬起手就往某人的身上狠狠一拍:“沈二汪你够了啊!”这家伙是永远活在春天的汪吗?怎么什么时候都处于发♂情状态!    “软软,我们要讲道理。”沈子煜觉得自己这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有一天对你毫无感觉,那……”    “我会谢天谢地的。”阮婉从某人身上下来,顺手擦掉他腿上多余的药油,然后帮他将裤子提上,“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迟到了。”    “……”无情的女人!    被嫌弃的沈二哈哀怨地伸出手抱住她的枕头,嗅着上面的香味,耍赖地说:“我今晚要睡这里。”他今天既然都已经上来了,她别想把他赶走!    阮婉扶额:“睡吧。”    “真哒?”    “嗯,真的。”阮婉开始帮他擦背上的药油,却被某人一把抱住腰给按了下去。    “软软……”    阮婉一手推开某人凑上来的大脑袋“别闹,一身药味,臭死了。”    “你也满手药味啊。”    “所以我现在要去洗手,松开啦!”怎么也推不开某人的阮婉表示,“早知道就该让乔毅把你的腰给打折了。”    “……”喂,要不要这么凶残啊。被吓地小心肝直颤的沈某人表示,“你刚刚明明答应了。”耍赖是不对的。    阮婉没好气地回答说:“是啊,答应你今晚在这里睡。”她可没说自己要舍身□□啊,而且,“别闹了,我今天不方便。”    “!”某人如遭晴天霹雳,愣了好几秒后才说,“不是后天?”    “……”他记得这么清楚是要闹哪样啊!阮婉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第无数次地确认——这家伙果然是变|态!然后就听到他低声嘟囔说“好像的确是有血腥味”,她正准备怒将他踹飞,就看到他松开自己坐起身,抓住自己的手脚摸了摸后,皱眉说——    “脚怎么这么凉。”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手脚一年四季都这样。”阮婉耸了下肩,和他比起来,她的体温的确是偏凉,早就习惯了。而且因为从小就调理的好,她身体底子还算不错。不过话又说回来,天气凉下来之后抱着他睡觉真心很舒服啊,跟抱着个大号热水袋一样,简直棒棒哒!如果不是平时他老爱趁机做坏事,她简直想给他开张“常驻证”。    这个晚上,沈某人理所当然地留了下来。    抱着大号热水袋的阮婉睡的很香,所以说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情,最初她还嫌弃某人温度太高和他睡一起像被煮火锅呢,一眨眼的工夫就变享受了。    至于沈某人……    他怀抱着女朋友,简直像牙疼的小朋友抱着一只散发着浓郁香甜气息的糖果,明明口水都流一地了,却不能越雷池一步,也是凄惨。    不过……    他注视着面容恬静的她,嘴角微微勾起,凑上前亲吻了下她的额头,嗯,护肤品味的。他之前也对此发出过抗议,还能不能愉快地抱着她的脸亲亲了?她却表示“谁妨碍女人保养,谁就是女性公敌”,还威胁他说“再敢嫌弃,就每晚涂着睡眠面膜睡,让你一啃一嘴‘果冻’”,让他……无言以对。    唉,女人的心思真是难懂啊。    就这件事,他找孟庭斐商量过,颇有经验的后者表示:“你要么每次都在她洗澡时截留住她,要么,就主动去买昂贵护肤品送她吧——反正她都要用,这样做至少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吃的香味。”    所以他就学会了,然后他发现女人在护肤品化妆品上果然是有执念的。尤其是化妆品,他每次看到她那一柜子东西都只觉得头皮发麻,她却能准确地说出每样东西的品牌以及颜色作用,简直是……不可思议。只要按照孟庭斐说的那样“别管其他的,想讨好她的话,每次她喜欢的品牌出新款就给她买买买就对了!如果她娇嗔着对你说‘这个颜色我已经有了’或‘这样太浪费了’之类的话,你只需要说‘是么?我觉得还是有点区别呢’或者‘你喜欢就好,其他的不用在意’,她就会完全忘记其他事,专心地跑到镜子面前试试试了。运气好的话,还能得到各种福利哟!”。    事实证明,相当有用,有几次他犯了点小错,咳,送了一堆东西给她后,她一边怒指着他说“别以为这样我就不生气了”一边跑到镜子面前试着试着,就完全忘记要找他麻烦这回事了。    果然,和女人相处是门玄学啊。    嗯,值得用一生来研读的玄学。    所以明天早上,要不要再求一次婚呢?    万一她睡迷糊了就给答应了呢?    沈某人认真地觉得,这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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