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死都不愿意忘记的?想必是个女子吧!能让男人魂牵梦萦至此的,除了女子便不会再有其他,孔雀觉得兴趣索然,要成为霸主,总会有些牺牲,也许霍老爷子一直想念着的,便是当年那个他曾经辜负了的女子,既然当年辜负了,今时今刻后悔又有何用?
“你猜错了,”霍老爷子紧闭着双眸,“我没有负过她,她没有给过我机会,一个都没有,她让我后悔、让我悔恨,时至今日,我还觉得心痛,痛不欲生。”
没想到事情竟是这样的,孔雀眨着眼眸,他仍然执着孤叶的手,多好啊!只要能与孤叶在一块儿,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可惧,心里是这般的满足,就算他拥有了所有,也不圆满,而自己,就算失去了所有,只要有了孤叶,一切都是圆满的。
“我真羡慕你,”霍老爷子在笑,笑得很扭曲,他的目光掠过孔雀与孤叶紧紧相握的手,“这数十年来,我真真的期待能有这样的一刻,与她的手紧紧相握,就算老,就算死,也不会觉得恐惧。”
也不知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够令他这般的颠倒,孔雀伸手为孤叶斟了半杯酒,“喝杯酒暖暖身子吧!天儿晚了,越来越冷。”
孤叶喝下半杯酒,睡眼朦胧的斜依在孔雀怀里,她竭力的想让自己清醒,却又抵抗不了睡意,霍老爷子轻轻一击掌,立时有人送了两枚果子上来,随后又急速退下,霍老爷子指了指果子,“咬一口,你就不会想睡了。”
酸涩的果子果然令孤叶振奋,霍老爷子又喝了一杯酒,“年轻人,想听故事吗?我想这个故事,除了你们,没有旁的人喜欢吧!”
“老爷子喜欢就行。”孔雀将孤叶抱在怀里,轻轻抚着她单薄的身子,“冬夜苦寒,难得能有这样的温暖。我们愿意听老爷子讲述往事。”
“我就喜欢聪明的年轻人,”霍老爷子转身看了看霍风舞,“再加点儿木炭吧!我也觉得冷了。”
霍风舞会意的起身,注视着他的背影,霍老爷子面无表情。“有的时候,明明知道他已经知道了一切,我仍然不愿意亲口在他面前讲出往事,毕竟对于他而言,往事过于残酷,我不想让他知道从前的种种。”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挑选自己和孤叶来倾听他的故事,也许自己和孤叶是一个不知前因,无关后果彻彻底底的陌生人吧!孔雀伸手为霍老爷子斟满杯中的酒,“息术是一种很可怕的秘术,它虽然能够让你活着。却享受不到人应该享受的一切。”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不是常人,”霍老爷子的眼中异光闪动,“你果然看出来了,我的确已经死了,是冥帝可怜我的痴情,让我在这躯壳里守候十年,他说这十年里,只要我想见的人出来见我,他立刻就会带我去冥界。可惜,今天已是第十个年头的最后一日,我想,我等不到那个人了。”
陆冥?孤叶嘴角浮出一丝淡笑。若他出现,那么这位霍老爷子的痴情果真是感天动地吧!睁开双眸,却见孔雀一脸的严霜,孤叶的笑意立时消失了,她想孔雀一定感应到什么,也许那即将道出的故事。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快乐吧!
“霍家是大家族,从我有记忆始,就记得家里整日里人来人往,”霍老爷子微笑着,他仿佛沉浸在过往中一般,“我首次走出家门,是七岁的时候,你们一定很奇怪,为何我七岁才能走出家门,那是因为我自幼便身体孱弱,所以可以想而知,我当时是多么的快乐。
那些记忆着实太过于遥远,但我仍然能够清晰的记得我第一眼在城门边看到她的模样,她被人插了草标在市场出售,她是一个小奴隶,不过三、四岁光景,很弱小、很脏,她抱着一只很小的白狐,那白狐长得异样的美,它身上的皮毛如同锦缎一般闪闪发光,那双漆黑的双眸和她的一模一样,仿佛世间最纯净的宝石。
我想我在看到她的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那双眼睛,我立刻命人将她和那条小白狐买了下来,她坐在我的车辕上,一直眯着眼睛笑,却不曾说话,我还以为她是哑巴,她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味道,我很不喜欢。
回到府中,我命人给她和小白狐沐浴,可是那种味道一直都无法驱除,作为奴隶,她并不合格,她镇日的笑,也不说话,我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无事的时候,她就抱着那条小狐狸跟随在我身后。
渐渐的,我习惯了有她跟随,就连那股奇怪的味道,我也不觉得厌恶了,有了她的陪伴,我的身体渐渐健壮起来,我十岁那年,我们举家迁到了阳城。
阳城比起此地,温暖了许多,我结识了很多的朋友,我的朋友们都很讨厌她,说她总是像一个鬼魅一般跟随在我身后,无论我想要什么,她都知道,更何况,她还将那条如她一般鬼魅的小白狐当成宝贝。
初时我并不以为意,渐渐的,我也开始讨厌起她,可是无论我怎么驱赶,她都跟随在我身后,从不因为我的厌弃而伤心,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烦,觉得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她都如影子一般跟随在我身后,就算我骂她、打她,甚至用火烧她,她都寸步不离。
随着霍家势力的扩张,嘲笑我的人越来越少,他们都惧怕于霍家的权势,所以我在众人的阿谀声中成长,那个时候,我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我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切,我就是这个世间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