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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去啦小说 >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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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被打断的闵琛:“……”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丹尼尔作为柏林爱乐乐团的王牌经纪人,自然不会浪得虚名,他感慨的话语和欣赏的目光只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转移到了一边的谭正辉的杜胜身上。他用一口别扭的中文笑着说道:“这场音乐会……很成功……我,我很高兴再来!”

闵琛面无表情地睨了丹尼尔一眼,道:“不是再来,是能来。”

丹尼尔:“……”反正我听不懂,随你怎么说!

知道自己这个经纪人一旦到了华夏的土地上等于是个“文盲”,闵琛便没有再想让丹尼尔说话,而是自己看向了谭正辉和杜胜。他轻轻地颔首示意后,道:“音乐会很好,表演都很好,感谢你们的邀请。”

之前丹尼尔夸奖戚暮的那一段话都是用德语说的,谭老年纪大了连英语都听不利索,杜胜虽然算是精通英语,却也没神通广大到连德语都听懂的地步,于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家作为门面担当的吉祥物小七,又有了个小天使的外号。

但是闵琛的这段话,两人却是听得仔仔细细地。谭老笑着颔首,说:“原本以为你们不会来的,你们能来这次的音乐会,是我们的荣幸,谢谢你的赞美了,闵琛。”

闵琛一直是个好交流的人,括弧对不熟悉的人。他有礼貌地点点头,身体动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宛若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般,让人感到一阵迎面吹来的春风,即使眉眼间依旧没有一点表情,谭老竟也没觉得尴尬。

“最后柴可夫斯基的op.48《弦乐小夜曲》也十分出色,在第三乐章的终止式部分,第二小提琴有点过快了,如果再改进一下我觉得会更为出彩。”闵琛看似随意地进行了一些点评,杜胜却收起了脸上随意的笑意,认真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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