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之内有五仙,乃天地神人鬼,而这人,又分三六九等。()
所谓人杰,说的便是这第一等人,也是这最高级的一等人,俗名叫人才。
官方大众给予人才的解释是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具有突出才能、才干的人;具有某种特长的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其实人人都听得出来,重点在最后一句。
你天赋异禀,却逆天而行,最终成为孙悟空那样的反动派,那官方对你的评价绝对不会添加任何褒奖,而那样的人,也不配称之为人才,顶多算是有点小聪明,却没走上正道的混子。
而人才加个二就是天才。
天才是什么?人才太二了,跑天上得瑟去了,这就是天才。
不得不说,隐雾山的南山便是个天才。
当然,是曾经。
南山本名哈迪斯,祖籍在苏门答腊。父母都是强壮英勇的短跑健将非洲豹,而他,正是遗传了父母优良基因,又饱受上天眷顾的幸运儿。
真正的高贵是会超越年龄的,自年幼起他的聪慧便展现出来。而正因如此,打小开始,他就受到所有人的尊重。
“若是我的鲁斯有他一半天赋就好了,相信我,假如他放弃我们这样的乡居生活,他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人才,甚至是天才”
不知道为什么,人间流传着的名词中,天才总是比人才高人一等。
而为人父母都希望孩子有较好的发展,便任由孩子苦心修炼,不加干涉。
而那孩子,却有自己的打算。
他确是要修仙不假,可在当年的岁月,生存远比出名要重要得多。若是用人类世界的名词来比作他此刻的生活,那就是住在环海城市的贫民窟里,冬冷夏热,下雨漏雨,下雪漏雪。你是个天才,可你没有钱,而人家不是天才,却有钱。人家过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你却是一个到处毛遂自荐却找不到伯乐的骡子。
老实说,这样的生活,哈迪斯受够了。
这不是一个天才应有的生活,依他的资质应该毫无愧疚的住在最高的城府,享受最高级的服务待遇,而不是在这个凶相僻壤任岁月埋没自己的才能,直到老死。
于是他决定奋力一搏,做一个真正的天才!位居天位的天才!
奋斗开始了。
而这次奋斗的口号相信我们都熟悉:我要发财!我要成为人上人!
与那些庸人不同的是,他确有这个能力。
因为他是个天才。
就这样,他踏上旅途,告别家乡,如同那些进城的农民工或者是下海经商的贩子们,带着少的可怜的金钱和食粮上路了。与之不同的是,他再也不想回去了,不想要回去那个贫瘠的地方,他出生的故土。他希望,等他想回家时,一栋镀金真银的别墅会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所有的亲眷都会前来道贺,因为那豪华的城堡,会是他的新家。
奋斗吧少年,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
这一刹,便是三十年。
要不怎么说,天才就是天才。
你还别不服气,你见识过仅仅三十年就修成人形的妖么?没见过吧?让你见识见识!
在这短短的三十年中,他的优秀资质被激发地淋漓尽致,他曾跪卧山野,与卑微的乞讨者和山林和尚学习做人的道理,又去过道堂,倾听澎湃的演讲,就是因为这些年的艰苦奋斗,勤奋好学,造就了天才之中的天才,也就是他。
而就在这时,他遇见了他的启蒙老师,那个能够看穿他一辈子的人。据说他是从天上归隐下来的老神仙,住在喜马拉雅山顶,很少下山来,颇具神秘感。人人都叫他高山。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没有哪个师父会拒绝一个天才学生,将来学生有了出息他当老师的多少能沾沾光,就算沾不到,以后招学生的时候,说xxx天才是我的学生,也是相当有号召力的。
而这位高山,也不例外。
“好徒儿,哈,好徒儿”白发仙翁双手扶起年轻的弟子,尤为欣喜。
“那,徒儿,入我门有个规矩,你要回答为师一个问题”
“师父您说”
“你为何修炼?”
哈迪斯扬起了头:“为了脱离乡村生活,搬到天上过好日子,让更多人看到我的才华,要更多人尊重我”
高山笑了笑:“你凭什么认为你会成功呢?”
“师父,你不是说只有一个问题吗?那这个问题我屏蔽行么?”
“咳咳你可想好了我只是答应你做我徒弟可没答应助你一臂之力”
哈迪斯想了想,说:“因为我有资本,如果连我都做不了神仙,还有谁能做到呢?”
高山被这年少轻狂的小子这一番话语惊住了,然后拿起手中的折扇,照着他脑袋就是一下子。
“哎呦!师父你干嘛?”哈迪斯捂着脑袋问。
“乖徒弟,随为师回山上去”
于是乎哈迪斯便成为神秘仙客高山的徒弟了,远方年迈的父母为此风光了不少时日,即便他们命不久矣,只要看到了儿子的前程,便是死也甘愿了。
可拜师后的一切并不如哈迪斯所想象的那般如愿。
巍峨的喜马拉雅山顶,只有一个破旧的小茅屋,屋子外种着几棵梅花,用法力保护着,绽放出几点玫红。屋中食物淡水一概没有,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重的酒味,入眼的又是缠绵不绝的蜘蛛网和成群结对的蚂蚁。
“能在喜马拉雅山看到生灵,你应该觉得很开心才对”高山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却仍不以为然。
哈迪斯无奈的摇摇头,心如同铁砣一样沉重,可他还是在心里告诫自己:不吃苦中苦,怎成人上人?就当这是黎明前的黑暗,胜利前的曙光好了。
而当哈迪斯真正在这里住下,才懂得了这里真正的奥秘所在。他发觉自己又狠狠地天真了一把,如今却只能无奈的接受。那段求学的生涯,在他心中归结起来有五条必备法则。
第一,你得脑子好使,第二,你得会认路,第三,你的心脏要很健康,第四,你要耐得住寂寞,第五,你要时时刻刻忍受一个孤独变态的老人家。
“徒弟,给我下山打壶酒”
“徒弟,给我抓个兔子吃”
“徒弟,找俩妞子泡泡”
......
年轻的豹子无奈的忍受着高山师父的各种无理要求,好在高山也尽到了师父的责任,每天午夜起床来教他练功,专门传授精髓要点,令他的功力突飞猛进,这样想来,平日里所受的折磨,都不算什么了。()
可这师父有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爱喝酒。
一喝起来就没玩没了的说胡话,有好几次还抱着他仰头痛苦,
他真不明白,高山可是神仙退休下来隐居的,风光无限,这身份就等于拿了一张三界会员卡,哪怕是他光着屁股在沙漠上一站,找他签名的恨不得排到海市蜃楼尽头,还有什么好哭的?
可偏偏这师父神神秘秘,遮遮掩掩什么都不肯说,只知道每天抱着时尚杂志看比基尼美眉,要么就是变着法来折磨他。他能说些实话的时候,大多是醉酒时,可酒话也不太真实可信,所以,一直到哈迪斯得道,即将位列仙班,他还是没弄懂他师父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99归真,哈迪斯求道99年,终于得道,这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属于真正的天才的速度。
而哈迪斯从未对此感到惊讶。
他是个天才,有天助他,而他自己本身也是吃苦耐劳之辈,获得成功理所当然。
所有人都在羡慕他,祝福他,除了他的师父高山。
哈迪斯揣摩师父是触景伤情,想到了从前自己的求道之路,又或许是他苦于以后都要自己下山买酒了。
故临行之前,他下山买了几坛上了年份的酒献给师父,以表达师父多年的教诲之恩,又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
高山坐在破旧的摇椅上,看着已经金榜题名,即将远行的徒弟,终于露出一个微笑。
他向哈迪斯招招手,言语与平常无恙:“徒儿啊,你且过来”
“是,师父”
哈迪斯跪在师父面前,看高山伸出苍老的手拍拍自己的肩膀,略带混浊的眼眸充斥着长辈的慈爱。
“你跟了我60多年了,你是我最早出师的徒弟了”
“哦?这么说我还有师兄弟也在天任事?”
“呵呵,上一次收徒弟是一千年前了,那小子跟了我七百年,资质平庸,生性懒惰,竟然也进了天庭,据说现在成了天界极品烤鸭的煤炭工人。你若是能看到他,一定要他下界来的时候,给我带一只烤鸭,这么多年了,唯有那烤鸭的味道我不能忘却,啊,对了,还有天庭的美酒,叭叭,太香了”
哈迪斯笑而不语,看高山沉浸在以前的天界生活之中,心里也不断幻想着自己今后的美好生活,激动不已。
良久,高山从烤鸭的诱惑中走了出来,看着自己面前喜气洋洋的徒弟,欣慰的笑了。
“天庭可不比我这,你若是想要脱离乡村生活,去大城市发展,那是个好去处。你一定没见过的,那是你想象不出来的地方,美丽,高雅,在那生活的都是上层阶级的人们,也就是神。呵呵到那里可千万别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知道,越发达的地方竞争越激烈,万事小心为好”
“师父,我会努力的,等我有了出息,我便接您到天上去养老!”
高山连忙摆手:“别别别,我年纪大了,不宜走动,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等百十年后,你忘了我这师父,也省的我日夜想你兑现这诺言”
“不会的师父,我一定会回来寻您的”
高山笑笑:“这话从几千年前我就开始听了,虽然没人兑现过,但你这话让我听着心里真是舒坦。孩子,师徒一场,记住,若是你在天上呆不下去了,就回到师父这来,咱爷俩一起喝酒谈天骂大街”
哈迪斯笑着点点头:“好嘞!”
就这样,哈迪斯拜别了高山,拿着通知书上天任职去了。
而那天高山说的一番话,他压根儿没当回事。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有天庭这种高科技城市化的地方在,为什么还要回草原?又为什么还要回喜马拉雅山?
还有,他这等天才为何会失败?为何会在天上混不下去?
最终,哈迪斯总结出一句话——高山不相信他的实力。
天才和蠢才的区别在于处事方式不同。别人不相信你,你便生气恼火,这是蠢才。别人不相信你,你更加努力要证明自己,这便是天才。
于是哈迪斯立志要弄个什么什么长的职位,再得一套单位出钱还免税的大房子,把高山接上天来,让他看看自己努力的成果。
凡事都要从小做起,在天上做事也不例外。
哈迪斯的第一份工作是擦地板,而且是用纳米手帕,趴在地上擦。
这是最低级的工作,而每个从下界升上来的妖怪,都会走这一步。
天才往往恃才放旷,目中无人,清冷高傲,可哈迪斯偏偏是个热血男儿,吃得起苦,耐得下心。这源于土生土长的农村父母的优良基因和良好的家庭教育。
所以,他不信什么空穴来风,金钱权利上位说等等,他只相信,社会是面巨大的镜子,你努力了什么,努力了多少,别人都看在眼里,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只要努力,什么事都能有希望。
而他的仕途也颇为坦荡,很快他升职了,成为天庭地板总管,他依旧秉持他自己吃苦耐劳金子发光的精神,然后,他又升职了...经历过无数次升职后,他终于摆脱了清洁工的身份,成为了天庭秩序管理组一组小组长,用现代化说,相当于现在的一楼之长。
手下有几个喽啰,工作倒也轻省,哈迪斯想,他离他的伟大梦想又进了一步,可他依旧没有忘记父母的教诲,依旧勤勤恳恳,吃苦耐劳。可命运似乎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这一级,却怎么都升不上去了。
天庭秩序管理组总督是个鲶鱼胖子,身材肥胖,脚底冒油,一看就是个贪财享乐的主。
这个贪财主果不其然喜欢受贿,爱财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喜欢看那些有志之士低三下四的嘴脸,这给他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甚至有减压的效果。
正因有他在,哈迪斯一直停留在原地,得不到重用,久而久之竟然连手底下的人也不听使唤了。
哈迪斯想,有官必有贪官,但贪官并不是哪里都有,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尝试。
于是他毅然决然辞掉了现在的工作,从头再来,这次,从刷碗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