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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仆从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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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实力比那名羊头人队长稍弱一些的羊头人也加入了攻击那只螳刀将军的队列,火球的爆炸,灵弹枪的轰击,兔头人的木藤缠绕,那只螳刀将军终于抵挡不住,光盾散去,比较脆弱的脑袋被轰碎,留下了一颗上品的f级能量晶,经过商议,这颗能量晶由杨忆保管。

这时,山谷之中的虫子也基本上被烧死,只是火焰一时停熄不了,对于火海中的十几颗中品f级能量晶也只能可惜了一番,兔头人,羊头人加上杨忆他们继续逃亡的道路。

这一路跑了二十多公里,只遇到少量的虫子军,杨忆他们的混合队伍遇到了一只数百人的牛头人部落,没有固定场所,到处迁徙的牛头人部落也加入了杨忆他们的混合队伍。

牛头人能控制金属性元素,两只牛角是他们的武器,攻击时,全身披上金属甲,两只牛角变成锋利的牛角刀,他们中最强的是部落头人河水,实力达到人级五阶。

整个队伍在杨忆的建议下,向着十万青山之外逃亡,第二天,杨忆他们又遇到了两支兽人族部落,一支是鸟人部落,确切的来说,这支鸟人部落不属于兽人族,而是半兽人族,他们有着人类一样的身体,只是多了一对火红的翅膀。

红雀部落有数百人,他们能操控风元素,能发出锋利的风刃攻击百米之外的东西,他们也是受到虫子军的攻击后逃亡时遇到杨忆他们的,这些红雀人能够飞翔在空中,实力最强的是人级四阶,部落首领是个女人,名字叫红凌,相貌一般。

另一支是狼头人部落,这支狼头人部落有一千多人,这也是一支到处迁徙的部落,狼头人部落中还有两千多只黑巨狼,是狼头人的交通工具,也是狼头人的一部分食物来源。

狼头人的文明比其他的兽人部落要高的多,他们的食物来源是半捕猎半放牧,部落中放牧着数千头如地球水牛一般大小的马蹄羊,这**蹄羊有着长长的绒毛,肉质很不错。

狼头人身高一般两米左右,会简单的修练,拥有他们称之为斗气的东西,使用刀和弓箭做为武器,狼头人部落的狼王金刀可汗拥有人级五阶的实力,狼头人部落的坐骑黑巨狼身高一般在三米左右,懂得操控风属性元素,奔跑的速度极快,狼头人部落几乎人人都是战士,一千狼头人就是一千实力强大的骑兵部队。

狼头人部落同样与一支虫子军遭遇,虽然胜利了,却也损失不小,原本两千多人的部落,剩下现在一千多人,遇到杨忆他们后,也加入了杨忆他们的逃亡队伍。

路上遇到的虫子越来越多,杨忆带着老兔头人卜卜波二和羊头人队长别儿多思,指挥着兔头人和羊头人打了几场漂亮的小规模歼灭战,不但尽数灭了那些虫子军,自身的损失还极低,这让牛头人首领河水,红雀部落首领红凌,狼头人部落首领金刀可汗开始重视起杨忆的建议来,首先加入杨忆他们的战斗队列的是牛头人部落。

牛头人首领河水是一个爽快忠厚的人,但他并不傻,红雀人可以从空中飞走,狼头人可以骑着黑巨狼逃跑,但他们牛头人逃跑的速度,还不如兔头人,因为他们牛头人实在是太笨重了,一般身高四米的他们,体重在五百公斤以上,腿粗,手粗,身躯更粗。

所以河水明白,他们牛头人必须加入到杨忆他们的队伍中,那样遇到敌人时才有更多的活命机会,所以,当一支两千多的虫子军出现时,河水主动的对杨忆道:“英勇的战士,需要我们格鲁亚部落的人做些什么?”

杨忆看了牛头人河水一眼,带着微笑道:“欢迎格鲁亚的勇士加入我们的队伍,河水头人,你们是最好的重甲兵,是一支军队中的护盾,那么请河水头人带着你的人列阵在前面吧。”

“好的,英勇的战士,我会让大家看到我们格鲁亚勇士的勇猛的。”河水没有迟疑,带着他的牛头人部落数百人列阵在最前方,将兔头人和羊头人保护在了身后。

那两千虫子军凶猛的向着杨忆他们的队伍扑了过来,跑在最前的是一只螳刀将军,它的身后,跟着十几只螳刀校尉,虫子军,还有十几只其它的虫兵。

看着那些虫子军进入了攻击范围,杨忆向着那只螳刀将军开了一枪:“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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