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山脚,一间破旧的土地庙前。
叶羽耷拉着脑袋,懒洋洋的坐在庙前的门槛上,有些百无聊赖。
作为这附近十里八村唯一的一座土地庙,前些年这里的香火是十分鼎盛的,只可惜,这两年周遭几国年年征战,这城外的庄户人家,基本上是十室九空,即便有些残存下来的人家,也因盗匪劫掠,有多远跑多远,有钱的跑去了城里,没钱的,就只好四处流浪了。
还好,在这个道法昌盛的世界,道观之类的地方是很少有人敢去劫掠的,就算劫掠了,也很少有人胆敢毁坏,而叶羽有幸,得以在这土地庙中苟活了下来。
叶羽懒洋洋的晒着太阳,一动也不想动,三天米粒未进,身体已经到了快要虚脱的边缘。
此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
“小哥,这里可是吴国东平府附近的大雁山?”
两双干净的黑色靴子在他眼前停了下来,叶羽抬起头来,阳光有些刺眼,照的他一阵头晕。
说话的是个年纪不大的锦袍青年,衣服手工很是精致,脸上挂着和熙的笑容,另一个,则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疤,显得有些狰狞。
叶羽看了一眼,便失去了兴趣,重新耷拉下脑袋,道:“从此往西,不要半个小时,就可以进入大雁山了。”
二人闻言一喜,接着问道:“那不知小哥可知,这大雁山中,有一伙山贼?”
“知道。”叶羽头也不抬,淡淡的道:“著名的大雁贼,附近十里八乡都很有名,这些家伙穷凶极恶,不久前,还伏击了东平府的官军,杀了不少人,怎么,你们要上山入伙?”
二人一怔,那青年大笑道:“非也非也,我二人是来为民除害的,这帮山贼凶残之极,早就该死。”
叶羽嗤笑一声,摇了摇头,这些年叫着为民除害的人多了,都说要灭了大雁贼,但好几年过去了,这大雁贼是越发的猖狂,而当初那些叫嚣的人,则早就去了鬼门关。
“我带你们去,有什么好处?”顿了一顿,叶羽问道。
“好处?你想要什么?”那二人被逗乐了,齐齐笑道。
叶羽抬起头来,认真的道:“你们上山入伙,得带我一个。”
“你想要做山贼?”那青年愕然,指了指他身上道袍,道:“做道士不好吗?现在道门昌盛,道家之人向来受人尊重,为何要做山贼?”
叶羽嗤笑,指了指肚皮道:“我三天没吃饭了,都快饿死了,怎么没见有人因为尊重,给我送点吃的来?”
那青年无语,这个理由,他真的无法辩驳,民以食为天,连饭都吃不饱,还要尊重干什么?
“道士是个很有前途的营生,千万别荒废了。”青年笑道,右手在身后一掏,变戏法似的变出一个水晶球来,递到叶羽面前:“我这里有样东西,你要是能让它发光,以后别说是吃饭,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叶羽看了那水晶球一眼,皱了皱眉:“当真?”
“当真!”
“怎么才能让它亮?”
“集中精神,看着球的中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