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是巨狼群。”野人侧耳倾听,突然脸色一变。
“切,不就狼嘛,就是老虎,老子都能打死,有什么好紧张的?”王大松不以为意地白了野人一眼,磨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他一个人就能跟四头狼游斗,现在他们有二十一个人,个个都是军中的好手,而从狼群的叫声中可听出来,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只,这不是给他们送野味来了嘛!
想着香喷喷的狼肉,还有一口咬下去的韧劲,王松松不禁大流口水,肚子也应景地叫了起来,其他人也舔了嘴角,显然也是毫不畏惧。
“是巨狼,不是普通的狼,巨狼可比老虎还要可怕。”野人已抽出腰间的大刀,对众人解释道,他需要让他们了解到巨狼的可怕,才不会在面对巨狼的时候因为轻敌而有所伤亡。
巨狼是死亡森林里特有的狼群,长得比成年男子还有高一倍,腥红色的狼眼,尖利的狼牙,锋利的狼爪,动作比普通的狼要灵活十倍不止,全力奔跑起来,只能看得见残影,最可怕的,巨狼灵智已经初开,极其狡猾,团体作战时,甚至能根据敌我情况,而摆出进攻阵型,或是防御阵型。
巨狼一般都在中心区域活动,怎么跑到外边来了呢?
听着野人快速而精简地点出巨狼的可怕,众人的脸色巨变,却没有流露出惊恐之色,锃锃锃,刀出鞘。
阿墨澄澈清亮的双眸沉静如水,冷静开口道:“二狗子,巨狼从哪个方向过来,距离还有多远?”
李二狗立即上前,伸长脖子,鼻子嗅嗅,又侧了侧耳朵,仔细听了会,转过身,朝阿墨禀报道:“将军,巨狼从四个方向包围过来,大概还有三十米左右距离。”
三十米的距离?
阿墨神情淡漠,处变不惊,深深吸了口气,却闭上了眼睛,让自己的心绪平缓下来,可爱的耳朵动了动。
三十米,二十九米,二十八米,二十七米,二十六米,二十五米……
巨狼的粗重的呼吸与轻巧的脚步声落入她的感知范围,如拔开重重遮挡物,巨狼的行动轨迹清晰地展现在她的脑海里,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感觉,不是用肉眼看到的,而是以极其灵敏的感知感应到的。
猛地睁开眼睛,阿墨抬起右手,淡淡下令道:“收拾好东西,跟着我,撤退。”面对强敌,当难以战胜的时候,就应当避其锋芒,寻求脱围之道。
没有问为什么,众人快速地将东西收拾好,将火堆熄灭,快步跟着阿墨的步伐离开,在被巨狼四周包围的情况下,他们不知道阿墨将怎样带着他们脱离包围圈,但还是义无返顾地跟着走,就如同他们义无返顾地跟着进入密林一般。
他们所走的路线并不是直线的,而是很诡异的S形,他们并没有举着火把,而是在黑暗中摸黑前进,他们的脚步很轻,几乎落地无声,他们的速度并不快,但以一种均速在前进。
‘嗷呼、嗷呼……’
短促而杂乱的狼嚎声响彻森林,听起来是那般的渗人恐怖。
阿墨一行脸上却露出了轻松之色,因为他们成功脱离了巨狼群的包围圈,刚才的狼吼声是狼群发现失去了猎物而发出的愤怒的吼叫,它们想不明白,被它们包围的猎物怎么突然间就不见了呢?
“将军,你真厉害。”同样想不明白的还有猴子等人,所以他们看着阿墨的目光更为钦佩,本以为今日将会有一场惨烈的大战,没想到她就像是对狼群所在的方位及行走的路线了如指掌般,在狼群还没形成包围之势时,寻着缝隙无声无息就化解了一场危机。
阿墨嘴角掠着一个笑意,并没有脱离危险的喜悦,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野人道:“你说巨狼群一般都是在中心区域活动的?”
野人见她这般表情,也收敛脸上的笑容,严肃回道:“是的,这个位置离中心区域还有段不小的距离,按道理来说,巨狼群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且是成群出现。”
“事出反常必有妖。”漆黑灵动的瞳眸一转,阿墨看着黑夜下的森林,像一只巨大的野兽张开的大口,处处充满着危机,沉吟一下便道:“先不管巨狼群出现的原因,野人,二狗子,你们前头带路,看能不能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歇息一晚。”
“是,将军。”众人齐声应道,由野人和二狗子在前头开路,沿着溪流的方向摸黑向前。
夜晚的森林实在有太多未知的危险,而且连生活在中心区域的野兽都莫名其妙出现,又增添了几分未知的危险,就算是从小生活在森林中的野人,也有些无能为力,只能尽量地依靠所知的环境,避开夜间出来觅食的野兽,但要再找到安全的地歇息,实是困难,幸好在巨狼群出现之前他们也歇息了几刻钟,还吃了食,游了水,大大缓解了一天的疲劳、饥饿和闷热,不然就算他们是铁打的汉子,在森林这样的环境里,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阿墨他们不知道,就在他们小心翼翼地摸黑前进时,在夜色之下,高耸入云的巨树顶端,一个身影迎风而立,手中转动着一支碧绿的玉笛,妖治的红眸饶有兴味地看着他们,目光追随着走在中间的阿墨,那眼中有着野兽看到猎物地兴奋感,腥红的舌头轻添着红唇,有着魅惑和血腥的味道。
“小家伙,有意思。”轻飘飘的声音如夜风吹拂过平静的湖面,荡漾出丝丝涟漪,随后风过无痕,让人以为那只是错觉。
黑夜之中,碧绿的光芒一闪而逝,玉笛轻抵于红唇间,奇特的韵律无声地传荡开,失去食物而在原地打转的巨狼群瞬间停止了燥动,像是听到什么命令一般,低下狼头轻吼了一声,然后像军队集合般,极其有秩序地排队离开。
天渐渐放亮,东方现出一线晨曦,渐次由灰暗变淡黄,又由淡黄变成橘红,透过树隙,向林间洒下几丝光亮,也为在黑暗中行进的人们,带来了光明。
心弦紧绷了一个晚上的阿墨等人在那丝丝亮光穿透树隙洒落时,皆齐齐松了口气,脚下的步伐快了几分。
阿墨清俊的小脸上也展开浅浅的笑意,不知道为什么,在脱离巨狼群的包围圈后,她悬在半空的心不仅没有落在实地,反而更为揪紧了几分,一股凉意一直在她的脚底板和头项来回蹿动着,汗毛齐齐起来跳动,那种感觉就像是被极度危险的野兽一直在暗中窥探着,随时准备跳出来,将她拆腹入肚,啃得一点渣都不剩。
柔弱的光线对她来说,不仅带来的光明,昭示着新一天的到来,也将她体内的凉意驱散了不少,给她带来的力量。
她是这支队伍的领头人,她不能有恐惧、退缩的念头,否则在危机四伏的森林里,他们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无名谷内的十数万将士还等着她为他们开辟一条走出生死局的道路,刘云轩还等她带着胜利的消息为他洗涮冤屈呢!
人一旦松懈下来,就会容易感到疲惫,尤其是一直紧绷着心脏,在森林里走了一晚上的他们,不但骨头肌肉酸痛不已,连精神也萎靡着,恨不得往地上一躺,就不再起来了。
这种状态是要不得的,阿墨站在他们面前,板起小脸,扬声道:“兄弟们,我们是军中十数万兄弟的希望,打起精神来,没有走出死亡森林,都不能松懈下去,一旦躺下,死的不止是我们,还有等着我们好消息的其余兄弟们,将士保家卫国不惧死神,何惧区区一座森林。”
阿墨的话如同一剂强心剂打在了众人的心头上,萎靡的精神立即一震,站直身体,齐声喊道:“将士保家卫国不惧死神,何惧区区一座森林!将士保家卫国不惧死神,何惧区区一座森林!”
走了一夜,他们此时都有些狼狈,衣服早已湿得能拧水,脸上脖子上满是汗流过的水痕,嘴唇因为缺水而干裂,青縁的衣服上有着参差不齐的划痕,裸露在外的肌肤能看到上面点点的红肿包子,那里被林里的蚊虫叮咬的,所幸没毒。
但在他们喊着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的疲惫仿若一扫而空,表情坚毅如铁,目光炯炯有神,笔挺的站姿如同往日有军营较场上训练一般,浑身散着的是身为将士的铮铮铁骨和舍身卫国卫家卫民的热血,那一身的狼狈仿若只是错觉。
阿墨只是说话,只是在激励,而他们则在用行动阐释阿墨的话中的铁血将士。
他们比她更有资格当得‘军人’二字!
心中的热血在激荡在翻滚在叫嚣,阿墨心里明白,大家都说她这个代统领将军实至名归,只要大军能顺利脱困,论功行赏,她这个将军前面的代字便可以去掉,真正的成为一名将军,但其实,自家知自家事,她连一个普通的士兵都比不上。
将士殉国,魂佑疆土!
这八个字,是当兵者必须明白且拥有的精神,但是,她明白却没有拥有,她怕死,很怕死,她不想以身殉国,在战场上落得个裹尸还的下场,她想回家,回到那个宁静的小山村,每天举着斧头上山砍柴,捉弄花笙棠,带着虎子跟邻村的流氓痞子斗智斗勇,就算她真的死的,她也希望灵魂能回家,守护着家人,朋友。
在猴子他们那亮得刺眼的眼睛里,她看到了这八个字,看到了令她自惭形愧的铮铮铁骨,她有愧‘将军’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