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心中所想,曹修倒是很和崔长勇聊得来,面对他一个接一个的古怪问题,崔长勇能答便答,答不出来的,也不虚推乱言,直说不知道便是。
面上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曹修倒觉得此子为人本份,不似其弟般油滑狡诈。
就众人闲聊的这么会功夫,窗边的崔长健,便已经得了一首佳作,他是仰首哈哈一笑,洒脱的一撩袍角,转身便往书案前走去。
一切都是现成的,他提笔便写到:‘花过雨,又是残红满地。大雁南归愁不语,旧巢无觅处,。谁在田间劳苦?谁在玉楼歌舞?若使秋风吹得去,瑞雪满人间。’
崔长健在提笔的时候,在坐的诸位便都往他跟前聚集,想要亲眼目睹,又一首佳作的诞生。
等到崔长健这最后一笔写完,曹云最先拍手赞道:“好!好一个谁在田间劳苦?谁在玉楼歌舞?问的好啊!还别说,这不要钱的诗词,真是要比那些拿钱买去的华丽辞藻,要更有意味的多啊!”
崔长健苦笑着摇了摇头,暗道:“这位到底是帮着他弟弟讥讽我呢?还是真的在夸我呢?怎么听着就这么别扭呢?”
郑泽明紧接着感叹道:“云飞兄此言其实已经很接近真相了,试想想,那些能花百金来买诗词的人,心中能有民生百姓之疾苦?自然是要花钱买个痛快自在啊!”
“可是朋友相聚,兄弟在坐,自然是抒发真性情,长建公子,果然名副其实!当世之大才也,愚兄自叹不如啊!”
崔长健侧着头随意的摆了摆手,笑道:“泽明兄谬赞,实乃前段时日,与好友往大成天寺一游,路上见到农夫辛苦在田间耕作,但依旧是穿布衣,食粟米。”
“而咱们这些人,生在钟鼎簪缨之家,整日里锦衣玉食,却还在悲春伤秋,大觉这也不好,那也不公,争强好胜者有之,昏昏度日者有之,随波逐流着更是泛泛。”
“两厢一比较,不由心中有感,今日也算是写出心中所想,只不过,此诗莫要外传为上,弟实在不想再被人挂在嘴边上议论了。”
曹修在一边看着,少见的没有出口相驳,反倒是若有似无的点了点头,看向崔长健的眼神,也算是不那么挑剔也嫌弃了。
有了崔长健的这首词,接下来的气氛不可谓不热烈,这些在坐的公子,最大的也才二十出头,那一个都是热情洋溢。
围绕着这个话题讨论起来,更是热血澎湃,激动不已,到了结束的时候,一个个的都还觉着意犹未尽,相约明日在书院再聚。
这一日,崔府的待客,当真是极为热闹的,而崔大夫人的应对,接待,也是十分的周全。
毕竟当家成十年了,大大小小的宴会可是没少主持,这崔家的当家主母,可不是只在嘴上喊喊的,没几把刷子,撑得住吗?。
虽然明安侯私底下并未和崔大老爷,或者是崔二老爷说过话,但是他今天的阖家来访,已经说明了一切。
崔二老爷百感交集的送走了大舅子,三舅子,回到自己的书房坐下,一边端起热茶品茗,一边不由的,想起自己前前后后的这三位正妻来。
自己的第一位妻子,乃是父亲的好友之女,算是订的娃娃亲,两家来往的多,因此彼此间倒是熟悉,婚后生活也是琴瑟和鸣,并没有争吵不和。
而第二任妻子,小自己的多,且又是侯府千金,那种矜贵,是骨子里流淌出来的,曹氏精致的像个玉雕的娃娃,为人又及是温和周到,很是让他发自内心的心疼。
现任的崔二夫人,乃是圣旨所赐,来得突然,按理来说,自己和周氏生活的时间最长,可是真要问起自己的感觉,崔永忠脑中只闪过两个字‘端庄’。
崔永忠承认,自己对崔婉清不关心,甚至有些忽视,这其实是有点不敢去看,刻意回避的感觉。
当初,他和曹氏正是情浓之时,结果在期盼美好的新生命之时,没料到,却是盼来了曹氏的死期,对于夺取妻子年轻姣好的生命,换来一个皱巴巴的小丫头,他很有些不能接受。
崔永忠也曾经努力过,想要对曹氏的女儿好一些,但是,每次看到崔婉清的眉眼,他就会想起亡妻的容颜。
这种感觉很痛苦,而崔永忠并不坚强,他没能撑过去,而是选择了逃避,这一逃避就是这么些年过去了。
去年冬里,自己的两个女儿同时落湖,使得他心生警觉,打破了以前不问后宅事的惯例,私下使人查探。
这不查还不知道,查清楚了,他自己都有点恨自己,原来崔婉清过的是那样不堪的日子,原来看起来端庄贤淑的妻子,竟然将对曹氏的恨意,转移到了一个稚龄的孩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