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二麻子,今年三十八岁。在这城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名人了。不是我吹,我带出来的徒子徒孙,在这城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上到贩夫走卒,下到官差老爷,见了我无不礼让三分。
街头上的霸王看了我,都尊称一声二爷。
我是这城里丐帮儿们的头。
每日睡到自然醒来,从城隍庙墙根晃晃悠悠的出来,找一块地儿,往那一躺,自然便有进账。有时多,有时少,少我心中也不慌,自有徒子徒孙们孝敬,日子红红火火。
今日我便躺在赌坊前头,太阳西晒,身子暖洋洋,顺便捉几只跳蚤。
赌坊妓院饭馆寺庙都是乞讨的好地方,那小气吧啦一个子儿也不掏的,二爷我也自有法子让他破财。
生意还未开张,却见了一个后生从赌坊里头冲了出来,披头散发,后头追的几个打手几棍将他扑倒在地,一棍结结实实打在那小子小腿上,直接把腿给敲折罗,鲜血撒了一地。
真真晦气。这刚刚出门便见血,是为不吉。今日须得早早归去,好好敬一敬菩萨。
三娘看着二勺被扑倒在地,直接拖进了赌坊,腿脚擦在地上,拖出一条血痕。
他明明看到了自己,却装作不认得。三娘被这突然的变故吓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情况?周围的路人见了,纷纷围在赌坊门口议论纷纷,只有三娘和一个不远处的乞丐没有动弹。
“欠了银子。”“给人作保…”“六百两…”的字眼断断续续的传来。
二勺被赌坊给抓了。
我现在是一个人。
机会来了,要不要逃跑?
“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三娘心跳如鼓,口干舌燥。小金叶子就在我的怀里,丽来只剩些衣物和几个铜板,书信,对了还有书信。天快黑了,如果现在逃跑,等画舫的人发现来寻估计还要一段时间。
心动不如行动!
随意抓了一个路人问清了城门的方向,三娘拔腿便往城门跑去。跑过巷口,卖地瓜的吆喝着“好吃的地瓜勒,不好吃不要钱勒!”几个乞儿正站在一旁,望着地瓜咽口水。
老板嫌弃他们挡了生意,拿着布巾挥舞驱赶。一个主意从脑海中冒了出来,被瞬间拍死,紧要关头,逃跑最重要!
不能不能,做人得讲良心,平日里二勺没少给你肉吃,除了嘴巴贱点,这次要不是为了你来押宝,能有这么一出吗?
你就这么跑了?午夜梦回,你能原谅自己吗?
那老板见一个小厮从摊位前一阵风跑过,没过多久又跑了回来,拉住一个小乞丐去了墙角。
三娘跑得气喘吁吁,到底过不了自己那一关,还是打转回来。面前这个乞儿眼睛滴溜溜的转动,透着一股子机灵劲儿。“你帮我跑到河边渡口,寻一个人递个口信,这五个铜板就归你了,你送到口信那边还会有赏银,怎么样?成交不?”
“河边渡口,撑船的老头,丽来画舫的二勺被赌坊抓了,快点使人来救?”小乞儿口齿清晰,伶牙俐齿。
“没错没错,快去吧!”孺子可教呀孺子可教。我觉得自己聪明极了,既托人送了口信,又可以自由选择去留。
小乞儿将那铜板握在手心,颠了颠,“这跑腿费太少了,我不去,爱找谁找谁。”
这小鬼头,居然想抬价,也不看看我这身打扮,像是有钱的主吗?
“只有这些,你不去算了,我自己去,不劳你大架。”三娘作势拿回铜板,小乞儿将手一缩,“小气鬼,我去便是了。”他将铜板小心的装入口袋,捂紧了袋口跑了。
三娘用余下的两个铜板买了一个地瓜,蹲在赌坊门前盘腿坐下。那年长的乞儿直愣愣的望着自己手中的地瓜,便将地瓜一分为二,递了过去。
二人不言语,坐在墙角吃着手中的地瓜,任由行人好奇又鄙夷的打量自己。
三娘将帽巾往下拉,盖住眼睛假寐。夕阳打在身上,将自己身上渡了一层黄澄澄的光圈。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从前林家坳子里遇见的那个黑衣人。
一枕琉璃入婆娑,三生石旁醒前缘,坎坷自来多奇人!
过了太久,我已经记不起他的眉眼,只记得他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他大约是个奇人,而我自己,顶多算个倒霉蛋。和二勺这个笨蛋凑做一起,我们可以称作双蛋组合。
二勺兄弟,我没有放弃你,你也要撑住啊!不进去救你是因为自己力量实在太小,赌坊水深,只有丽娘那样的大boss才能与其抗衡,我这样的小虾米只能在门外候着,免得丽娘捞人还要捞一双。
我自神游天外,眼角里来来回回路过几双脚。
大部分都是穿的黑布布鞋,鞋邦子沾着泥土灰尘,这是劳动人民的双脚。也有穿着小鹿皮靴的双脚,这样的脚脚步平稳,鞋底干净,这是资本家的脚。姑娘家的绣鞋最小巧,一般不往这头来,三娘的脚上是黄大娘纳的厚鞋底,黑布鞋厚实又保暖,只是在舫里上上下下,撮得像咸菜一样邋遢了。
我将脚就这么大剌剌的直伸出去,眼角又来了一双干净的脚,也是皮靴,走起路来,鞋底磨损很小,这脚步在跟前没有停顿,却从半空中抛下两锭银子。一锭落在乞丐的破碗里头,一锭直接滚落到我的怀里。
摸起这锭银子,三娘赶忙直起身子,扶起帽沿,那人已经走过街口,只余一个青黑色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