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小说 > 我有一个修仙世界 > 第七百一十七章 初入荒墟

第七百一十七章 初入荒墟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但她离开的话,开辟黑水的进度会滞后,再加上荒墟毕竟是未知领域,这次又要去征讨魔修,还是有点危险的,所以想了想,决定让她留在东荒搞基建。

最后在宗门之内挑选了一下,陈莫白在鄂云递交上来的大名单之中选择了木圆。

所有人手选定之后,陈莫白也没有再拖延时间,直接就去了吴尚阁与叶清谈论何时出行。

除了他们之外,于亥和沈山青两人也在,他们通过招募散修的方式,竟然也拉起了一支百人的修士大军,也会同样护送着叶清前往荒墟深处。

对此陈莫白也没有意见,荒墟危险,多一些人总是力量。

而且此行是以叶清为主。

这位九天荡魔宗的道子也是果断之人,直接决定三天之后出北渊城,直奔荒墟。

陈莫白也没有意见,临走之前,叶清给了他一百块上品灵石,作为这次行动的前期费用。

只能说不愧是圣地的道子,出手就是百万灵石。

而且这些上品灵石的品质,比东荒这边开挖出来的更好,晶莹剔透如水波,应该是大型灵石矿之中开挖的。

不过陈莫白看到,在叶清拿出这些灵石的时候,他身边那个漂亮的师妹欲言又止。

回去之后,陈莫白直接就给五行五脉这次过来的筑基修士,每个人发了两块上品灵石。令得他们都是诚惶诚恐,表示寸功未立,不敢收。

“三天后出发,荒墟之中危险不知,你们自己留一块,剩下的兑换成下品灵石之后,发放给练气修士,让他们在北渊城之中采购各种符箓灵米丹药等等,免得到时候准备不足。”

陈莫白这番话一说,这些筑基修士才敢收下。

很快,北渊城之中的经济就被这支修士大军活跃了一波,不少商家赚的盆满钵满。

不过赚的最多的,那肯定木脉的各个店面,以及小南山铺。

时间很快就到了出发这天。

五行宗这边,就是五座飞舟,由各自的筑基修士带领着,按照颜色区分。

而沈山青和于亥那边,则是共用了一座飞舟,他们虽然只有百人,但招募的最低都是练气后期的修士。

陈莫白让鄂云去打听了一下,知道只要从北渊城出发,就会发放每日十块灵石的费用。

这个价格,在东荒这块地方,也只有在最为激烈的大战时候,才能够开得到。不过陈莫白怀疑就算是这个价格,这两人估计也吞了不少。

也正是因此,报名的人非常多。

除了练气修士之外,还有六位定居在北渊城的筑基修士也被邀请加入。

其中三位是散修,还有三位是东荒的修仙家族出身,他们是在北渊城这边坐镇看顾家族的产业,不过遇到了这种机会,再加上可以与九天荡魔宗的道子搭上关系,也都踊跃参与了进来。

众人很快就离开了东荒,进入了荒墟的境域上空。

这里因为与东荒接壤,实际上都被前人修士探查的差不多了。

而再过去一百里的范围,也在上次被周圣清扩展清理了干净,陈莫白和叶清飞在最前面,很快就来到了当初选定要与玄嚣道宫交手的战场。

这里有一处三阶下品的灵脉,之前也被神木宗布置了阵法禁制。

现在还没有失效。

众人在这里休整了半天,再次驾驭飞舟,进入荒墟的深处。

再过去,基本上就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了。

刚刚进入,就遇到了麻烦。

只见铺天盖地的风沙卷起,呼啸着形成了十个巨大的龙卷风,每个都有十几米高,仿佛蟒蛇一般,从四面八方聚拢。

所过之处,无论是砂石还是树木,都被席卷而入,看着方向,马上就要向着他们的飞舟靠拢过来,似乎是要将他们吞噬。

“这是荒墟特有的天灾,一旦被吸入其中,相当于要承受无穷无尽的风刃袭身,大家小心!”

说话的是个散修筑基,名为宋杞,他经常在东夷和东荒之间行走,据说掌握了一条安全的通道,依靠这个在两域带人通行,自己也做买卖,以此赚取了筑基的资源。

他算是北渊城之中,对于荒墟这块地方,最有经验的修士之一。

说话之间,他似乎为了显示自己的手段,将一柄玉剑飞出,凌空虚画,姿势非常好看,随后一道道的符箓融入了面前的黄沙龙卷风之中,令其化作了泥塑般呆立不动。

几个呼吸之后,龙卷风就像是失去了生命力,开始缓缓消散。

看到这一幕,众人都松了口气。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支骨矛毫无征兆的从龙卷风之中射出,贯穿了宋杞的胸膛。

宋杞眼睛瞪大,鲜血洒落黄沙。

直到死亡,他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被偷袭的。

飞舟之上其余的筑基练气修士看到这一幕,纷纷御使法器防备。

陈莫白微微皱眉,就连他都没有看到,龙卷风之中的骨矛是怎么射出来的。

但他的灵目之术看到宋杞的心脏已被击穿,一缕诡异莫名的煞气侵蚀了肺腑,甚至冲入了紫府识海,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师兄,这像是尸解魔宗的手段。”

这个时候,叶清身边的蓝衫少女开口了。

陈莫白知道她名为袁甄,虽然名头不如叶清响亮,但却也是甲子之内结丹的天才,现在还是九天荡魔宗的圣女候选。

相比起叶清,她比较符合陈莫白印象之中大派弟子的身份,很傲。

大家中秋快乐,推荐一本书:

穿越边军小卒,偏偏一身反骨。

总有一天,他要踏尽那天街公卿之骨,将那内库烧成锦绣之灰。

再用掌中之刀,叩问那高居九霄云端的金銮帝座。

夫天子者,宁有种耶?

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