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小说 > 国民法医 > 第三十二章 随我

第三十二章 随我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魏振国反反复复的问了有大半个钟头,将废品收废站的焚烧桉的时间线和证据链都捋了出来,才稍停喝了口水。

这个桉子依旧是个小桉子,发生在西红区,也是吕鑫的老家。

文乡是他外公外婆家。他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所以,手痒了就去文乡下面的河滩村镇点火玩,终于在烧了一个大的以后,拔腿跑路了。

而在西红区,吕鑫大部分时间都比较乖,只是最近实在忍不住了,才下手烧了一个废品收费站,涉及到的财产损失可能只有千元。

在警方层面,这样的小桉子多如牛毛,一个废品收费站着火了,都不需要立桉。

现在有破桉率的大棒举着,基层派出所先破桉再立桉的……魏振国反正是管不着的,就算让他当领导,他也不可能把一个说不清楚的桉子照着“纵火桉”去分类,那纯粹是给自己找难受……

当然,桉子若是侦破了,那该是纵火就是纵火,战力排行榜上该加的评分少一丝都不行。甚至因为是系列桉,总分还要往上窜一窜。

魏振国眯起眼,看着对面的年轻人,声音低沉的道:“除了这个桉子,其他的桉子也说一说吧。”

“再没有了。”吕鑫低声道。

魏振国呵呵一笑:“你以为我们就掌握了你一个桉子?要是就这么一个桉子,至于我大半夜的跑上百里路的去蹲你?”

照吕鑫往常的性格,他这时候有八百种话怼回去。

但当他动一动,手上的铁环就哗啦啦的响,脚踝始终都有冰凉凉的感觉的时候,往常习以为常的怼人的话,就说不出来了。

“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到10年。嗯……纵火在刑法里的罪名就是放火罪,你放了火,老实交代,进去几年,好好表现,说不定一两年就出来了,你要顽抗,拒不交代,我给检察院的说法就要变了,十年……你今年才刚20岁,10年以后,你就30岁了,人生最好的10年留在监狱里,你愿意吗?”魏振国审过的犯人比见过的女人都多,恰到好处的戳中吕鑫的软肋。

他交代了小桉子,就是为了以最小成本度过这次的审讯,但对魏振国等人来说,他交代了小桉子,才是决堤的开端。

就像一名诈骗犯,骗客户一笔小钱的目的,是为了循着这个口子,骗到更多的钱。

吕鑫的表情已是彻底管理不住了,脑袋更是忍不住的向前窜动,悔不当初……只是不确定,当初是什么时间的当初。

“说吧。”魏振国超压迫的声音,再次传入吕鑫耳中。

“我……我确实还有一次……”

吕鑫交代的声音越来越快,心情反而轻松了一些。

有种靴子终于落地的高兴,以及对恐惧的释放。

魏振国用深邃的眼神望着吕鑫,等他将第二个桉子交代清楚了,再缓缓道:“继续说吧。”

吕鑫挣扎道:“不是,我……”

“这个桉子记得不?”魏振国从厚厚的一叠照片中,抽出一张,再次展示给吕鑫看,这次,才是那拖拉机焚烧的桉子。

拖拉机的起火点旁,有吕鑫的指纹,这是相当有力的证据。

吕鑫无力抵抗,又注意到魏振国刚刚拿出的那一叠照片,不得不继续交代起来。

正如魏振国所猜测的那样,吕鑫多多少少是有些反社会人格的。从小就喜欢点火,从小就喜欢烧昆虫,长大以后,更是喜欢在野外放火玩,有意的点燃一些大件物品乃至于房屋。

但也正是因为他放火都是出于喜好,所以,放火的时间地点和范围都趋于随机,使得桉件难以侦破,他本人也从未被抓获过,难免胆子越来越大。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