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小说 > 宋北云 > 110、5月26日 中雨 夜泊秦淮近酒家

110、5月26日 中雨 夜泊秦淮近酒家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公主殿下的带货小会场如今热闹非凡,这些读书人是真的好奇,因为从收到公主殿下的召集再到听闻说她将要亲自上台时,整个文化界都沸腾了。

首先,这个时代的阶级观念让他们根本难以想象去接触皇家的人,社会等级不够,连人家的边都摸不到。

其次,公主本身就是天下间有数的才女,吟诗作词样样精通,很多人都是早有耳闻并心生向往,不夸张的说这女孩子就是大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粉丝团都有好几千人的那种。

最后,这次公主据说要帮助灾民,但听闻却并不是捐款而是推销。难以想象,一个皇家的公主要像一个小贩似的吆喝着卖掉手里的东西,这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场面。

种种因素堆积在一起,这些读书人就像是赶来观看一个传奇一般蜂拥而至。

今天的酒楼不似往常,而是被布置成了一个华丽的洞府,周围彩带飞舞,中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品,周围还有侍女拖着盘子在场中游荡,盘子中装着美酒,只要想喝就招手示意侍女来到身边,饮下一杯热辣的酒水,恍惚间仿佛就多了几分盛唐夜宴的豪气,而自己更是化作了斗酒诗百篇的李白,笑傲人间。

许多食物都被陈列在两旁任人自取,鄱阳湖的鱼、草原的羊腿、金辽的山货,就如那书上所说的酒池肉林。

“难怪纣……纣王沉迷此道,好!极好!”一个喝了许多酒的青衣书生斜靠在柱子前,手中还捧着一只烧猪蹄,满嘴流油的咬了一口:“这种日子,神仙都不换。”

“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达官贵人享乐,那些受苦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有喜欢的就有恨的,这不就有人开始发起了牢骚,这部分人始终认为现在非常时期还如此奢靡,就应该严惩,不管是谁!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但若是问他这犯了什么法,他却只能支支吾吾哑口无言。

这些声音都被奇装异服的宋北云听在了耳朵里,他背着手一身挺拔的站在那,显得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这人好生奇怪,怕不是别国的人吧?”周围有人对宋北云指指点点:“你看他那衣裳。”

“看着就有些稀奇,不过要我看这衣裳还是蛮不错的,倒是方便的紧。”另外一个人似是看上了宋北云的衣服:“走,上前问问去。”

“不好吧,贸然上前……”

宋北云其实在这帮书生里算是身形挺拔魁梧的了,一米八的个头在这个时代可算是拔高的人物了,再加上身上有些肌肉能将衣服撑起来,看着绝对是有杀伤力,要不是头上留着长发,谁都会以为这人是个草原蛮子。

“那个那个,阿姐你瞧,那个。”

当然,除了一众书生之外,各家的小姐们也是少不得的,金铃儿的闺蜜团可就高达百人,而且他们在这次灾民危机中其实多多少少都出了力的,所以宋北云对庐州的书生没什么好感,但对金铃儿这帮立志“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小姐妹其实是很有好感的。

不过就算没有这次的事,他对小姐姐们也是有好感的。

“哪个?”一个身着彩群的小姐模样的女孩顺着身边姐妹的手看了过去,正巧看到了站在那关注场上动态的宋北云,她眼睛顿时一亮:“呀……好威猛啊。”

“走,阿姐,近前瞧瞧去。”

“这……不好吧。”

“走嘛,瞧瞧也不亏,且他身上那衣裳有趣的紧,去瞧瞧。”

“怕是你小妮子动了春心。”那小姐脆生生的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去罢。”

就跟人看猴子似的,一会儿就有不少人主动跟这个奇装异服的宋北云攀谈了起来。

不过相比较那些爷们儿,小姑娘们反而更加放得开一点,有几个小丫头甚至借着说想看看衣服面料的借口偷偷摸摸的捏了他的胸肌。

总体说来,这一朝大宋啊,真的是干啥啥不行,啥也不是,唯独在女性的自我意识上面几乎是将前朝那种男女意识给继承了下来,而不是后面那元明清的唯唯诺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也难怪会出现佘老太君那样的女中豪杰。

“这位同窗,你这衣裳倒是有趣,可有何说法?”

一个有些娘炮的小书生倒是对这套衣服感兴趣的很,但毕竟读书人嘛,追根溯源是个本能,所以上前主动问了一句。

好,就等他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