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隐忍的悲伤,远比大声的哀号更让人心揪。
这一夜百合煮了饭,可张洪义却怎么都吃不下了,两人坐了半晌,第二日他并没有像上回一样天不亮便离开,反倒是去打了些酒。张洪义回来城里人都知道了,也晓得他结义兄弟陆六的事儿,看他阴沉着脸,众人大气也不敢喘的。
陆六母子埋在了城外一个土坡上,张洪义坐在简陋的坟墓面前,将香烛纸钱摆好了,又将酒坛子口封着的泥拍了:
“好弟弟,哥哥险些误会你了。你安心的去,总有一天这个仇,你大哥不要命也给你报了!陆家的香火,我来替你承,往后我儿子就是你儿子,就像以前你拿你嫂子当娘尊敬似的!”
昨夜他已经悲伤过,此时表情镇定得让人心中发毛。他眼睛通红,头一回那张憨厚的脸上露出几分凌厉狠辣之色,自己端起酒坛子喝了一大口,随即脸颊肌肉抽搐,重重的将酒坛子砸碎在了坟前,‘哐’的一声,那坛子四分五裂开,酒洒了坟头一地都是,他衣摆裤腿上也沾了,张洪义眯了眯眼睛:
“以前陪你喝酒的时间不多,哪想到你这短命的狗东西,竟不等哥哥风光回来陪你喝了。”他说到后来,声音哽咽了一下,又深呼了一口气,强忍住了。
百合看到这情景,走得远远的。张洪义呆了近半个时辰,才爬了起来,朝百合走来。
二月营州的天气还有些冷,早晨下了绵绵细雨,百合穿着青色的袄子,头上沾了不少白色的毛毛雨,身上也沾着,冻得脸色有些发青,嘴唇都失了颜色。
张洪义眼中露出怜爱之色,他伸手摸了摸百合的头,语气有些温和:
“冷吗?”他跟以前好像有了些变化,昨夜回来时还嘻皮笑脸的,这一回经了事儿,倒像是一夜之间就成熟了许多:“我跟陆六等人,从小就一块儿穿开裆裤认识的,成天没事儿就混到一起,为此他不知道被他老娘打过几回了,他老娘以前说他不务正业,好不容易谋了个衙门的缺,结果天天与我们这样的地痞无赖混到一处,每回见了我们,他老娘总拿棍子追着我们打,说我们教坏她老人家儿子呢。”
今日他好像谈兴很好,说起话来嘴角都带笑,估计是回想到了以往的情景,他眼神都微微发亮。百合也不出声,听他回忆着过往的事儿,抿着嘴角安静的听。
她这样的温柔,让张洪义心里仿佛掀起了一圈圈涟漪的湖面,总想要做些什么,握着她的手还不够,搂紧她好像也还欠缺了点儿火候,他忍了又忍,眼角眉梢透出几分狰狞:
“媳妇儿,不管你承不承认嫁我,这一回你以嫂子的身份给陆六安葬,替他老娘送终,在我姓张的看来,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回头等我得了空闲,我会求义父他老人家做主,替我们操持婚事,将事儿办了。”百合听他这样一说,歪着头看他,他目光也不躲闪,脸不红气不喘,平静的盯着她看,目光里满是坚毅:
“你跑不脱的,哪怕你不愿意,我姓张的背上强抢民妇的恶名,你也是我的。”他说这话时,还勾着嘴笑,以往看起来凶悍的脸,此时好像多了些什么,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他将陆六的死藏在心里,这会儿不提,不代表他忘了,他藏得越深,他日暴发之后便会愈凶狠。至于婚礼的事,百合皱了皱眉,没出声,他也不准备要等百合的回答,牵了她就往家的方向走,这一回他嘴里不再说要置办什么东西了,不再提要买花布鞋,要买缎子珠宝了,百合闭了闭眼睛,深呼了一口气,空气中全是潮湿阴冷的味道。
张洪义这一次在家里呆了两日,每日他都会买坛子酒,在陆六坟上坐上半天,回来将水缸挑得满满的,又买了一大缸的米。
现在的他入不入战场,已经由不了他了,他要为陆六报仇,当初叶二所说的英雄路,并不是那样的好走。
直到两天之后,邓知州派了士兵过来请他,他才走了。
这一走就是半年,太子反了,同时反的,还有淮南手握重兵的潘氏。新皇登位两年,根基太浅,面对这场叛乱,唯有向其余几个知州借兵,在这关键的时刻,邓知州借朝廷四万兵马,任自己的义子张洪义为都知兵马使,由他领兵北上,助新皇一臂之力,并剿除废太子余孽。(未完待续)
ps:第一更!
双倍期间,大家被榨干了吗?
进入极限酷炫讨票模式,我想用我的人格魅力把你们征服,让你们爱上我的灵魂而不是我的颜值啊!<!--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