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倒那里就行了。”陈旭回了一句,奇怪怎么没有声响,抬头一看,也愣住了,只见罗希云正向这边走来。
“罗,罗总。”老唐太意外了,说话都有点不利索。
“嗯。”罗希云朝他点了点头,向门口走去。
陈旭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那个,我想起家里有点事,先走了。”老唐连忙把垃圾倒进垃圾桶,说着,就溜了。
面馆里,就只剩他们两个,旁边原本有些嘈杂的烧烤摊,突然变得安静了许多。那些男顾客,都被罗希云吸引了注意力。有的大胆地看过来,有的偷偷地瞄过来。
罗希云就站在门口的位置,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的包,略微打量了几眼,开口说道,“我就是过来看看。”说完,转身就要走。
陈旭这才反应过来,脱口而出道,“来都来了,吃碗面条再走吧。”
她停了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走到刚刚清理干净的桌子前,看了一眼凳子,坐下了。
不过几分钟,陈旭就端着面条过来,放到她的面前,说,“这是我店里的招牌鲜肉面。”说完,又补充了一句,“筷子我刚刚从消毒柜里拿出来的。”
罗希云默默地接过筷子,夹起面条尝了一口,目光中,似乎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手上的动作,有了明显的停顿。
“怎么,不合口味?”陈旭见她这个样子,问道。
她摇了摇头,说,“味道很好。”
接下来,她没再说话,慢条斯理将一碗面条吃完,放下筷子,从包里拿出纸巾擦了擦嘴,站了起来,说,“祝你生意兴隆。”
“我送送你。”陈旭说着,起身将面馆的卷闸门拉下来,跟隔壁烧烤摊的老板说了一声,让他照看一下。
“走吧。”
两人一同向小巷外走去,彼此之间,隔着二十公分的距离。罗希云没有说话,陈旭也不知道说什么,就这样默默地走到路口。
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停在路边,他忍不住问,“你换车了?”
“嗯。”罗希云走到车门前。
陈旭看着那辆红色的跑车,再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两人之间那一道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巨大鸿沟,这道鸿沟是如此之深,让人望而生畏。
罗希云拉开车门,走上车。
一阵寒风吹来,掀动着陈旭的头发,也刺痛着他的脸颊,片刻后,又变成了一片麻木。
“为什么要帮我?”他张开嘴,说话的时候,呵出白色的雾气,马上又被风吹得零散。
罗希云手已经抓住门把,正要关门,听到他的问话,眼睛看着仪表盘,说,“我只是看不惯。”
“就没有一点点出于关心吗?”
砰。
车门关上了,嗡的一声,低沉的引擎轰鸣着,仿佛在宣泄。
两秒后,车窗突然打开一道缝,引擎声变低了,她的声音传了出来,“现在问,不嫌太迟了吗?”
话音刚落,红色的法拉利已经窜了出去,转眼间消失在夜幕中。
陈旭看着车子消失的方向,脸上露出了笑容。在寒风中,他的心里却仿佛有一朵小火苗,暖暖的。
PS:这本书写到这里,已经接近二十五万字,自我感觉,风格还算统一。
我一直觉得,看一本书,就像跟这本书谈一场恋爱。当你从一见钟情(一口气看完),到日常相处(追更),你会渐渐发现,它的身上有一些缺点(节奏慢,更新不够快),这很正常,谁还没个缺点呢?
你的心里渐渐不慢,开始埋怨,拌嘴,甚至吵架,都很正常。直到有一天,你发现自己无法忍受它的缺点了,你威胁它,再不作出改变,我就要怎么样怎么样。但是,如果它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做出了改变,它还是那个当初你喜欢的那本书吗?
你当初喜欢上它,不正是因为它独特的气质吗?它也许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惊艳的。但它一定是独特的,在茫茫的书海中,你一眼将它辨认了出来。现在,你想让它变得像其他庸脂俗粉一样,抱歉,它做不到。
如果你实在无法忍受,你可以尝试着先放一放,让这段关系冷却一下。可以让它搁在你收里的某个地方(书架),也可以将它抛到脑后。等到某一天,你突然想起它,或者,在书海中重新相遇。也许,还能再续前缘。
如果你已经厌恶了。那么,你可以跟它说清楚,也可以默默地离开。但请不要恶语相向。毕竟,它曾经给你留下过美好的经历,不是吗?
和平分手,大家都能留下美好的回忆。
不要反目成仇,那样,对彼此,都会留下伤害。
如果,你做得太过份,也许,它就会这样消失在茫茫的书海中。也许几年后,你午夜梦回,想找回当初那本气质独特的书,最终,却只能空留遗憾了。
最后,感谢那些一直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正是你们的喜欢,让我享受到了写作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