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小说 > 无限欲望之门 > 第十四章 不器

第十四章 不器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可是若不认同认可规矩,那岂不是造反,难道一人之力能抗一国不成?”雅夫人不可置信的想着,这个问题,她过去想不到,也不敢想。

“谁说不认可、不认同规矩就是造反?我连心中想想都不成吗?我不认同,不认可,并不意味着我一定就要反对啊?”王离笑道。

“所以,接下来我要说的,明白了这一层之后,那就是君子执器。君子不应该成为器,而要成为执器之人。”

“明白了规矩的奥妙,就可跳脱出来,我们不仅不反对规矩,反而要利用规矩,甚至造就对自己有利的规矩。”

“君子执器,便是此理,利用规矩,规矩内的他人便在不自知中变成了君子手中的器。”

“而这规矩又是怎么来呢?看如今之天下,最大的规矩莫过于国家,这是由无数规矩组合出来的庞然大物,那小规矩又如何呢?”

“就如雅儿你的过往,他们认为女人有着很多男人,就是荡妇,就是不对的,不道德的,甚至女人也这么认为。”

“这就是一条小规矩,而这条规矩的由来,便是男子基于某种心理而造就,随即得到了天下男人甚至女人的认同。”

“认同的人多了,这条规矩就成了。”

“有着这条规矩存在,男子就可坐拥三千,女人如此就是不对,所有人都认为她不对,她自己也以为自己不对,一些女人,偷偷摸摸的与其他男人欢好,一旦被发现,不用他人辱骂和管教,仅仅是自责就会选择自杀。”

“这就是规矩杀人,而这条规矩的存在,无疑是有好处,全天下的男人都会维持他,所有认同的人都会维持,为了维持规矩,对付违规者,甚至有着种种极端做法,对于这样的规矩,我们可以不认同而跳脱开来,但是却要正视其背后的力量,所以还是得守着规矩。”

“另外我再说一点,但凡规矩的存在,必定是有着大部分人的利益,甚至被束缚者也是有利而被甘愿束缚,如此才可稳定而长期的存在。”

“就如荡妇规矩,本是男人造就,可是女人也会认同,因为女人也好处啊,想想看,我是贞洁烈妇,你是荡女,我在你面前,多有优越感啊,多么高大啊?”[]无限欲望之门14

“又比如,两女争男,总是要将另一女人骂成荡妇婊子,便是贬低对方而得优越感。”

一边说着,王离心中已经豁然开朗了,将君子不器的道理放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是器,但是也会本能的使用一些。

就如小时候,父母总会说,他人家的孩子如何好?实际上就是在孩子面前树起了一个规矩和榜样,如果孩子认同,他人的孩子好,我也应该这样做,那便去做了。

当然,这样的运用太过粗浅,树起的规矩太无力,通常都达不到作用,反而会引人反感,更多的孩子会想,别人家的孩子那样好,你们怎么不去认他当自己儿子,我是我,他是他,我傻x才这样干呢。

“原来是这样。”

雅夫人和乌廷芳两人听着,一起品味着话中道理,对王离更是敬佩与喜爱,先生竟是站在这等高度来看问题,将天地置于掌中,这样的男人,是我的男人啊。

这世间有着万千道理,很多人懂得了,却也未必能用。还有些人,懂得了,却因感性而不愿去行,这世上可有绝对理性者?

女人皆是感性动物,王离将荡妇理论摆出来,她们也就是听着,知道了这一回事,可是依旧是甘愿为规矩束缚的,也享受着被束缚的好处。

如果是时代往前走五六千年,母系氏族时期女子地位尊崇,荡妇又如何,说不得还荣耀而有成就感,可是现在是男权社会,整个社会秩序和道德早已经变化。

在这时代的男子哪个会喜欢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呢?虽说这世上女人离了男子未必活不下去,可是绝对是活不好的,所以,还是老实在规矩中束缚并乐在其中吧。

而王离若回到现代将规矩的道理,遍传网络,可是能用得起来,去用得又有几个?顶多小小的用一用,能多几分手段算是不错了。

眼前这两个女子,听完之后就是如此,心中明白道理,对王离更是崇拜,她们会去做荡妇吗?现在快快活活的,傻x才会舍了现在,去求自己不认可的莫名其妙的幸福呢。

幸福这一概念也是要得到内心认可才是幸福,别人的幸福和自己的幸福是两码事,他人之仙草之余我可能则是毒药。

雅夫人重树自我之后为什么不选择继续面首三千,实际上她过往面首生活并不快活,反使自己越发空虚,所以醒悟之后无论是身心都做出了她最认可的想法,追求她最认可的幸福,而不是继续。

“明白了吧,接下来,我便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君子执器而用。”

“眼前这些人,身为器而不自知,雅儿,你且看我执器,不出一月,邯郸人心中的雅夫人就再不是昔日的雅夫人了。”

王离看着雅夫人,明白了这番道理,他要做的何止是这些?初来这个时空,他当时还尚且不够自信,所以存了将项少龙拉出来合作的心思,但是到了此时,他已经自信凭着现在的自己,他天下间皆可去得。

至于项少龙,不过他手中之器罢了,而且,将成为一柄利器。

说起来在现代,有专门的法律课程可以学习,有人道学法律是为了更好的遵守法律,这类人多半是不成事的,傻了个x的,真个学法律的,最起码也懂得如何以法律获取好处。

而此中强者,只看西方大国中多少首脑是从律师出身就可知了,诸如林肯之流,这便是学法之后,目光超脱了法律,利用规矩,而成一国最高执器者的典范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