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郁槐也是走近了才发现,酒坛口是用湿泥封住的,大约已经烘烤了许久,有些干裂,香味才从缝隙中走漏了出来。
“你这是做的什么?”他难得地有些好奇,拣了两张小凳,推给花小麦一张,自己也在离火稍远的地方坐下了,“酒坛子里装的是何物?”
“这叫坛子肉。”花小麦得意洋洋冲他一挑眉,说起吃来,立刻便滔滔不绝,“听我二姐说,芙泽县的规矩,饭馆儿在开张之前是不能动灶火的,怕不吉利,可是我这里明天就要打开门做生意了,总得安排两道招牌菜吧?思来想去,唯有这道坛子肉最为合适。在这院子里挖个坑,虽少不了还是得烧火烹煮,但好歹我没动用到厨房里的锅灶,应该能混过去吧?”
孟郁槐微笑看着她,没有说话。
这坛子肉也算是一道名菜,只在这个年代,似乎尚未出现。正经的做法。是用一只鸡一只鸭,腿肉一斤半,再搭配上六两火腿,四两海参和四两鲍鱼,稍稍焯过水之后一股脑地都塞进酒坛子里,最后再放上十来只煮熟的鸡蛋,用半瓶上好绍酒与葱姜、各色酱料煨制,至少得煨上十个时辰,直烧得皮酥肉烂化出汁来,方能取出来食用。滋味极其香腴浓郁。
“这菜虽花时间。却很好做。而且里面都是各种荤食,咬一口满嘴肉香,对村里成天干活儿的老百姓来说,肯定会觉得特别过瘾。绝对会受欢迎。”花小麦说得正起劲,瞟了孟郁槐一眼,只管继续嘀嘀咕咕,“只是啊,我跟你说句实话吧,像海参和鲍鱼那样精贵的食材,我还真有点舍不得,所以,我就去买了两只大鱿鱼。一并给塞了进去,横竖也能借着点海里的味道——我是不是很精明?”
孟郁槐被她逗得发笑,却仍是不做声,只静静瞅着她。花小麦有点莫名其妙地朝他脸上张了张,猛地一拍手:“哎。要不一会儿这菜做好了,我给你先尝尝?唔……不行,还是让它在坛子里多焖一晚,待明早再在灶上热一热,味道才更好,你还是明天和柯叔他们一起……”
话还没说完,手便被人捉了过去,捏在大掌之中。
孟郁槐低了头,将她的手仔细瞧了瞧,指腹从她手背上缓缓滑过。花小麦猝不及防,耳根子一阵发烫,又不想表现得太过羞涩,显得好像没见过世面似的,于是抿了一下嘴角,仿佛混没在意地笑道:“呃……我二姐说,我的手成天在水里泡着,在油烟里熏着,又干又粗,难看死了……”
“我的手也粗。”孟郁槐没头没脑地答了一句。
……大哥,你这算是安慰吗?
花小麦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不动声色地把手抽了回去,拾起一根烧火棍,在火坑底部捅了捅。
“我刚从北边回来,能在家休息两天。”孟郁槐偏过头看她一眼,“等明日你这饭馆儿开了张,我就想,把那回事跟我娘说一说。”
停顿了一下,又道:“我娘那人脾气……有些古怪,不是她自个儿看中的,她都有意见。我担心她来找你麻烦,你不用搭理她,若是被她缠得烦了,抽身走开就是。”
花小麦闻言便挑了一下眉,颇有点不情不愿地道:“要不……明天你让她跟你一块儿来吃席?”
“还是不必了。”孟郁槐立刻摆手,“这样重要的日子,假使被她搅和了,只怕你今后的生意要受影响。这事不需你操心,好歹等明日你开张之后再说。”
好险好险,幸亏这人脑袋清楚又想得周到哇,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是客套一句而已!
两人在后院中坐了一会儿,时不时说上两句,也无甚重要话,不过闲聊而已。过了半个多时辰,那一埕坛子肉终于煨煮得够了,孟郁槐便帮着花小麦将酒坛从火坑里端出来,抬到厨房妥善放在角落中,然后便锁上店门,走了出来。
“回家便歇下,莫要想其他事体,明天我早些过来帮忙。”孟郁槐一边解下拴在树上那匹早等得不耐烦的大黑马,一边吩咐了一句。
几个意思,就此告别?
“你不送我?”花小麦牵扯了一下嘴角,“送到河边就行。”
孟郁槐飞快地转过头来看她,笑了一笑,仿佛很无奈似的,然而却又立刻牵马行至她身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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