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就几乎算是确定了这两个鬼魂的死亡时间,在此之前,这家电影院放映这部电影的时间是2009年的2月14日,20天之后下档,那就是说这两个鬼魂的死亡时间,是在2009年2月14号到三月初这二十天以内。于是我对李先生说,你让我一下,我借用一下你的电脑。李先生站起身来,我开始用他的电脑试着结合几个关键字,例如“2009、淹死、重庆”或者是“2009、二月、溺水”等字眼,查了很久却也没查到。人命的事,再小都是大事,而且这种这么小的孩子都淹死了,这种一定会被媒体记载的,可是我不懂为什么始终查不到,这个时候胡宗仁对我说,这个地方最靠近能淹死人的水源在哪儿?我突然一下醒悟了过来,于是把关键字稍微改了一下,明确的写上了地名后再搜索,还真的弹出了几条民生新闻。
我对照了一下时间,发现和这个案子非常吻合,而且被打捞起来的死者,也恰好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只是新闻稿里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加上网民们也不见得能够接受死人的照片,所以尸体其实是被打上了马赛克,只不过我注意到那个小孩子的尸体,尽管肚子上的衣服被微微撩起,皮肤也因为被冷水浸泡过久的关系,显得有些乌青。但是我能明显的区分出,照片上小孩死者的穿着,和刚才在放映厅里抓住我手的那个小孩一模一样。我对胡宗仁说,找到了,肯定是这两人。于是我们开始阅读起新闻的内容,果然和我的猜测相差很远,并非孩子不慎落水,而根本就是自杀的。而且让我觉得特别无法接受的,是因为这次离奇的自杀,竟然是母亲抱着孩子一起跳水而死。
看了新闻报道,我觉得我有些难以接受,但很快我们也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带着孩子一起寻死的原因,新闻稿的最下方,有一个正在哭喊的男人,男人看上去很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看上去大概40岁左右,从那凌乱的胡渣看得出他已经好几天没刮胡子了,虽然看上去非常憔悴,但是却穿着很讲究,不难看出,他是一个事业上有点成绩的人。而新闻稿的内容写的是,情侣吵架,情人节当天看完电影后,这个女人就回家抱着自己的孩子投河自尽。女性死者的年龄还不到三十岁,既然是情侣,那就说明两人是没结婚的,但是却有了孩子,这个孩子是不是女人之前结婚生的孩子?新闻稿上并没有说。
我早前多次提过,自杀的人本身是一种大罪,而自杀若不是有很强烈的执念的话,也基本不会走到那一步,所以很多人说气话,说什么自杀死了一了百了之类的,那是不可能的,自杀而亡的人,一定会比别的死法受到的罪责更大。我和胡宗仁都不怎么喜欢接触自杀类的鬼魂,因为想要送走它们,如果没有从根子上化解它的执念的话,那一般都会很困难。但是那个孩子并不是自杀的呀,甚至说他是被自己的母亲害死的,尽管这个年纪的孩子未必会有什么执念,但为什么他却也一直都没离开呢?
我很快就想通了为什么,我问胡宗仁,你还记得刚才在放映厅里,孩子抓着母亲的手吗?胡宗仁点点头说记得啊怎么了?我说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死掉的妈妈过分想念自己的孩子,所以把孩子一直留在了身边,这种看似关怀的做法,对于孩子来说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让他找不到自己该走的路,导致如今想留的留不下,想走的却走不掉。于是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个孩子给送走,至于它的母亲,那个女鬼,毕竟死于自杀,情况就比较难说了。
我把得到的这些线索梳理了一下,和胡宗仁一商量,我们觉得那个照片上眼睛被打上马赛克的悲伤男人,也许是事到如今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全部真相的人。我们需要找到他,而化解这段执念,也只能让他亲自来,因为我也实在不愿意对这两个可怜的鬼魂动粗。不过由于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新闻了,即便当时派出所调查死因的时候对这个男人留下过联系方式,毕竟时间有那么久了,能否找到的确是个难题。于是我想了想,打算直接致电这条新闻的媒体方,赌赌运气,如果落款处的那个记者还依旧在这家媒体工作的话,那么或许他还能够回忆起当初写下这篇新闻通稿的时候那些情况。
于是我开始在网上查到了这个媒体的24小时新闻热线,一般正规的报纸都会有专门给百姓提供新闻线索的号码。打过去,随着一阵彩铃般的音乐后,一个话务员接起了电话。
“您好,我们是某某报新闻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你好,我想要立刻联系一下你们的冉某某记者,我有独家新闻只告诉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