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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女妖之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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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建筑公司给了我一个红包,要我为这件事保密。虽然我很想报道此事,还陈艳一个公道,但建筑公司的老板有政府高官撑腰,报社根本不敢报道此事。那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当记者的无奈,什么新闻自由、信息公开全是狗屁,上头让我们说的时候就是自由,就是公开,不让我们说的时候,谁敢吭一声都是犯罪!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对记者工作的热诚就渐渐冷却了,良知也随之消失。“除死无大事”,连死人的事情也不能报道,那还有什么值得报道呢?我从小的心愿就做一名出色的记者,但自从此事以后,记者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

“建筑公司是事后才给你红包,而不是当时就给你的?”听完他的叙述后,我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他们当时打了我一顿就把我赶走了,事后他们是通过我当时的主编,在报社里把红包转交给我的。如果他们当场给我,我绝对不会收下,可是主编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认抬举了。”他的语气很无奈,或许这就是他感到耻辱的原因。

在听过何夕转述水妖女妖的话时,我还以为林主编是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红包,但实际上他的红包是在事后才收的,而且地点是在工地范围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陈艳的话,她怎么可能如此神通广大,什么事情也都知道?

我忽然又对女妖是否真实存在感到怀疑,而且此案的确还有很多疑点,或许我在分析案情时,一直忽视了一个关键人物——纪雪融。

纪雪融为何会跑到日报大厦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只有两人曾与女妖有一面之缘,她为何会肯定自己能把女妖叫出来?而且她又为何要找保安陪同?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她需要“观众”?

我会玩些小魔术,懂得魔术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人的错觉。譬如我最常用的魔术,就是在别人身上找出糖果之类的小物品,其实糖果一直都在我手上,只是大家没看见,当大家看见时,糖果已经转移到别人身上了。或许纪雪融就是利用魔术之类的方法骗了何夕,而当时环境十分昏暗,十分适合运用这种把戏。当然要做出何夕所看见及听见的效果并不容易,但也并非绝不可能。

假设昨晚纪雪融用魔术把何夕骗倒了,那么她的动机就值得怀疑,而两名死又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禁以此作进一步推测。

先论杀人动机,宁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儿的婚姻出现危机,而且她还可能撒谎了,宁要挟她的也许不是同性恋照片,而是她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林主编处处受制于黄敬,偶尔对妻子吐吐苦水也不足为奇,她为了让丈夫不再受人要挟,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

再论作案时间,宁宇易遇害时,她与林主编在家中睡觉,而林主编因为自身有嫌疑,而且与她又是夫妻关系,口供不可尽信。也就是说,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据;而黄敬遇害时,她正身处警局,有值班警员为证……难道我猜错了?

或许,我该改变一下思路,凶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纪雪融。反正黄敬遇害时,她的身处警局不可能瞬间来回于两地之间,也就是说她有不在场证据。

倘若假设她没有杀人,那么她的行为当然是为了替家人脱罪。然而,她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却不小,因为从此以后她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改名换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辈子也不能与家人联系。

虽然我作出了诸多假设,但验证方法都是一样,就是等待黑夜降临。只要能见到传说中的水泥女妖,一切问题都会有答案。

此时距离女妖约定的时间还早得很,所以我让伟哥在网络上搜索一些与日报大厦有关的资料,结果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日报大厦的物管公司里有个职员叫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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