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皓阳回到市局停车场的时候才发现,罗小天竟然真的把那块“浪琴”表留下了,此时那块表正安静的躺在副驾驶的座椅上!一个市刑警队副队长,堂堂二级警督,竟然接受“线人”馈赠的“赃物”?林皓阳真是哭笑不得,可这东西该怎么处理,确实有些棘手!思前想后,林皓阳拿起那块手表下了车,打开后备箱,将它放进了自己的私人工具箱里。如此处理,也算是替失主暂为保管吧。
罗小天那小子果然没有让林皓阳失望,当天的夜里就给林皓阳来了电话,两个人在电话里交流了两个多钟头,罗小天所提供的那些线索,简直可以编辑成一本《滨城毒物发展史》。林皓阳听完后不禁咋舌:看似平静安宁的滨城,竟然隐藏着一张如此巨大的“毒网”……
特案组各个小组的调查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天,也是始料未及的顺利:
市局缉毒中队送来的几个滨城资深“毒友”,经过审讯,他们几乎异口同声的将“供货上线”指向了滨城市一家名叫“花都”的夜总会。这与罗小天所提供的资料保持了一致:“花都”夜总会,那就约等于是滨城的一座“毒品仓库”啊,那也是几乎所有滨城“毒友”们人尽皆知,而又心照不宣的秘密。
荆辉和田玉洁方面也带回来了几个去小商品批发市场“接头拿货”的“下家”。很显然,那些“下家毒友”根本不知道“供货商”黄志成已经出事儿了。不过,这些买家似乎对黄志成的情况也不甚了解,提供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为他们大多穷困潦倒,都是准备来“买货自用”的,他们口袋里的“货款”寥寥无几,有两位更寒酸的甚至是身无分文!他们竟然是来找黄志成,打算商量一下,“赊料”的!
丁国良方面对市区各个酒吧和娱乐场所的清理更是成绩斐然:强压之下,几个涉*毒的酒吧都招认,平时在他们酒吧里“散货”的人,都是本市社会上“大哥”级的人物:范锦阳、范锦明手下的“马仔”;而范锦阳和范锦明兄弟俩,恰恰就是那个“花都夜总会”的老板!
董超那组的“摸排”工作也有了重大进展:虽然金柏林小区周围各处的监控设备清晰度很有限,根本看不清行人的五官,但是他们还是成功的扑捉到了一段镜像……
就在案发当日的午时,有六个身影进入了金柏林小区!经过小区保安的辨认,认定了其中一人就是本案的被害人之一:黄志成!不仅如此,董超还找到了被害人当天中午曾经用餐的那家小海鲜馆。
海鲜馆的那个小老板对那几个人当时用餐的情况记忆犹新,据他反映:那天中午来用餐的是六个人,三个人南方口音,三个人本地口音,虽然那天中午他们都没有喝酒,但是却把店里的好菜几乎全点了一遍,在一个小店里吃了顿午饭竟花费了两千多元,难怪小老板记得那么清楚。通过照片的辨认,确定了当天“做东”的人就是黄志成:三个南方口音的人之一。
丁国良和林皓阳将这些口供和资料进行了汇总,最终得出的分析结果锁定了目标指向:范氏兄弟!丁国良下达了作战指示:各小组继续分头摸查,力争能获取更直接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那是特案组成立的第四天上午,时间还不到十点,本来应该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卧底”的荆辉和田玉洁竟然回来了。林皓阳见两个人进门,吃惊的问道:“嗬!你俩儿怎么一起回来了?那摊位上还有人蹲守吗?”
“蹲守?”荆辉一张酱紫的脸上已经布满了黑线,他指着身后的田玉洁,气呼呼的嚷道:“咋蹲?你自己问她!”林皓阳向他身后一看,只见田玉洁耷拉着小脑袋,抠着自己的手指头,活像个犯了错儿的小学生。
“出什么情况了?”林皓阳疑惑的问道。见田玉洁不吭声,荆辉怨声载道的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田玉洁在闲暇的工作之余喜欢上网,平时经常在电脑网络上玩一种叫“网络空间”的东西,据说那是一种带有“展示平台”的交友网站,田玉洁把自己的时装照和穿警*服的照片发布在了网络上。
小姑娘本来就长得如花似玉,再有戎装在身,迅即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轰动,在很短的时间里,她就有了不少的“粉丝”。那些“粉丝”们尊称她为“警花小卡”,“卡”是取自日语发音的“卡哇伊”,意思就是超级可爱的小女警。
最近几天,由于接到了新任务,小田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和兴奋,竟在“网络空间”发布了几条日志。就在今天的上午,她的十几个“卡粉儿”去了小商品批发市场,不光对着小田警官一顿围观和拍照,最后甚至还要求合影签名……
说完了这些,荆辉哭丧着脸叫屈道:“头儿,这活儿……我他妈是没法干啦!”
林皓阳听完后气得脸色铁青,他指着田玉洁呵斥道:“你特么自己去找个镜子照照,就你那副德性还特么到网上去得瑟?!爱显摆是吧?爱臭美是吧?收拾东西,赶紧给我滚蛋!”